註冊流程時間
商標查詢(2天內)→準備申請文件(3天內)→提交申請(2天內)→繳納商標註冊費→商標形式審查(1個月)→發放商標受理通知書→商標實質審查(12個月)→商標公告(3個月)→發放商標證書。(2014.05.01新商標法實施,商標實質審查期為9個月。)
註冊商標的過程
商標註冊流程壹、形式審查
經形式審查,申請手續完備,申請文件填寫符合規定的,商標局出具受理通知書。
申請手續不全或未按規定填寫申請文件的,出具駁回通知書並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申請手續基本完備或者申請文件基本符合要求,但需要補正的,商標局出具《商標註冊申請補正通知書》。申請人在期限內補正並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未補正或者逾期補正的,商標局發出駁回通知書並退回,申請日不予保留。
商標註冊流程2。實質性檢查
商標申請通過形式審查後進入實質審查。經實質審查,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申請,商標局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
駁回申請的,應當向申請人發出駁回通知書。
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內容可以修改的,應當出具審查意見。如果申請人在期限內提出答復,商標局將繼續審查。
經初步審定的商標,由中國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對中國商標局初步核準的商標提出異議。
經裁定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由中國商標局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裁定異議成立的,不予核準註冊。
審查請求
在商標註冊過程中,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不服的,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核準或者不予註冊的最終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當事人對商標局的異議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終局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