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是否有實物形態,可分為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在我國會計實務中,資產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等。
(1)流動資產
指在壹年或壹年以上的營業周期內可以變現或消耗的資產,壹般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2)長期投資
指不準備在壹年內變現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
(3)固定資產
指使用壽命超過壹年,單位價值超過規定標準,並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器具等。
(4)無形資產
指企業長期使用的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非專利技術、商標、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
(5)遞延資產
指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應在以後年度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等。
擴展數據:
八大類固定資產包括:
1.房屋及建築物是指產權屬於本企業的所有房屋及建築物。
2.通用辦公設備是指企業常用的辦公和業務設備。
3、專用設備,是指屬於企業專用於某項工作的所有設備。
4.文物和展品是指博物館、展覽館等文化機構的各種文物和展品。
5.圖書是指專業圖書館、文化館的圖書和單位的業務用書。
6.運輸設備是指物流部門使用的各種運輸工具。
7.機器設備,主要是企業後勤部門自行維修使用的機床、動力機、工具和備用發電機,以及醫院的儀表、檢測儀器和醫療設備。
8.其他固定資產是指不包括在上述類別中的固定資產。主管部門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劃分以上類別,也可適當劃分以上類別增加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