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申請書
(英文):
申請人國籍/地區:
申請人地址(中文):
(英文):
郵政編碼:
聯系人:
電話:
代理機構名稱:北京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外國申請人的國內接收人:
國內接收人地址:
郵政編碼:
商標申請聲明:集體商標
證明商標
以三維標誌申請商標註冊
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註冊
以聲音標誌申請商標註冊
兩個以上申請人***同申請註冊同壹商標
要求優先權聲明:基於壹次申請的優先權
基於展會的優先權
優先權證明文件後補
申請/展出國家/地區:
申請/展出日期:
申請號:
下框為商標圖樣粘貼處。圖樣應當不大於10?10cm,不小於5?5cm。以顏色組合或者著色圖樣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提交著色圖樣並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顏色的,應當提交黑白圖樣。以三維標誌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提交能夠確定三維形狀的圖樣,提交的商標圖樣應當至少包含三面視圖。以聲音標誌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以五線譜或者簡譜對申請用作商標的聲音加以描述並附加文字說明;無法以五線譜或者簡譜描述的,應當使用文字進行描述;商標描述與聲音樣本應當壹致。
商標說明:
類別:
商品/服務項目:
類別:
商品/服務項目:
妳壹定想了解:商標註冊須知
填寫說明
1.辦理商標註冊申請,適用本書式。申請書應當打字或者印刷。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並使用國家公布的中文簡化漢字填寫,不得修改格式。
2.?申請人名稱?欄:申請人應當填寫身份證明文件上的名稱。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在姓名後註明證明文件號碼。外國申請人應當同時在英文欄內填寫英文名稱。***同申請的,應將指定的代表人填寫在?申請人名稱?欄,其他***同申請人名稱應當填寫在?商標註冊申請書附頁?其他***同申請人名稱列表?欄。沒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請書中順序排列的壹人為代表人。
3.?申請人國籍/地區?欄:申請人應當如實填寫,國內申請人不填寫此欄。
4.?申請人地址?欄:申請人應當按照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寫。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縣等行政區劃的,申請人應當增加相應行政區劃名稱。申請人為自然人的,可以填寫通訊地址。符合自行辦理商標申請事宜條件的外國申請人地址應當冠以省、市、縣等行政區劃詳細填寫。不符合自行辦理商標申請事宜條件的外國申請人應當同時詳細填寫中英文地址。
5.?郵政編碼?、?聯系人?、?電話?欄:此欄供國內申請人和符合自行辦理商標申請事宜條件的外國申請人填寫其在的聯系方式。
6.?代理機構名稱?欄:申請人委托已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代為辦理商標申請事宜的,此欄填寫商標代理機構名稱。申請人自行辦理商標申請事宜的,不填寫此欄。
7.?外國申請人的國內接收人?、?國內接收人地址?、?郵政編碼?欄:外國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中指定國內接收人負責接收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後繼商標業務的法律文件。國內接收人地址應當冠以省、市、縣等行政區劃詳細填寫。
8.?商標申請聲明?欄:申請註冊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以三維標誌、顏色組合、聲音標誌申請商標註冊的,兩個以上申請人***同申請註冊同壹商標的,應當在本欄聲明。申請人應當按照申請內容進行選擇,並附送相關文件。
9.?要求優先權聲明?欄:申請人依據《商標法》第二十五條要求優先權的,選擇?基於壹次申請的優先權?,並填寫?申請/展出國家/地區?、?申請/展出日期?、?申請號?欄。申請人依據《商標法》第二十六條要求優先權的,選擇?基於展會的優先權?,並填寫?申請/展出國家/地區?、?申請/展出日期?欄。申請人應當同時提交優先權證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譯文);優先權證明文件不能同時提交的,應當選擇?優先權證明文件後補?,並自申請日起三個月內提交。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優先權證明文件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10.?申請人章戳?欄: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所蓋章戳或者簽字應當完整、清晰。
11.?代理機構章戳?欄:代為辦理申請事宜的商標代理機構應在此欄加蓋公章,並由代理人簽字。
12.?商標圖樣?欄:商標圖樣應當粘貼在圖樣框內。
13.?商標說明?欄:申請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填寫。以三維標誌、聲音標誌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說明商標使用方式。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提交文字說明,註明色標,並說明商標使用方式。商標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應當說明含義。自然人將自己的肖像作為商標圖樣進行註冊申請應當予以說明。申請人將他人肖像作為商標圖樣進行註冊申請應當予以說明,附送肖像人的授權書並經公證。
14.?類別?、?商品/服務項目?欄:申請人應按《類似商品和服務項目區分表》填寫類別、商品/服務項目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