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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壹個加盟店,需要註意些什麽呢?

第壹、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註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準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註冊證才行。前壹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壹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壹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壹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壹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壹年壹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準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壹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采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壹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壹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壹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壹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壹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壹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壹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壹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壹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該信息來源於138jm中國美妝加盟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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