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設計除了在視覺上給人壹種美的享受外,更重要的是向廣大的消費者轉達壹種的信息,壹種理念,因此在平面設計中,不單單註重表面視覺上的美觀,而應該考慮考慮信息的傳達。
現在平面設計主要是由以下幾個基本要素構成的:標題、正文、廣告語、插圖、商標、公司名稱、輪廓、色彩等。不管是現在的報刊廣告、郵寄廣告、還是經常看到的廣告招貼等,都是有這些要素通過巧妙的安排、配置、組合而成的。
擴展資料:
平面設計師溝通傳播、風格化和通過文字和圖像解決問題的藝術。由於有知識技能的重疊,平面設計常常被誤認為是視覺傳播或傳播設計。平面設計通過使用多種不同的方法去創造和組合文字、符號和圖像去產生視覺思想和信息。平面設計師或許會利用字體編排、版面技術來使產品設計達到預期效果。
平面設計主要是由以下幾個基本要素構成:
A、創意:是平面設計的第壹要素,沒有好的創意,就沒有好的作品,創意中要考慮觀眾、傳播媒體、文化背景三個條件。
B、構圖:構圖就是要解決圖形、色彩和文字三者之間的空間關系,做到新穎,合理和統壹。
C、色彩:好的平面設計作品在畫面色彩的運用上註意調和、對比、平衡、節奏與韻律。
元素
1、概念元素,所謂概念元素是那些不實際存在的,不可見的,但人們的意識又能感覺到的東西。例如我們看到尖角的圖形,感到上面有點,物體的輪廓上有邊緣線。概念元素包括:點、線、面。
2、視覺元素:概念元素不在實際的設計中加以體現,它將是沒有意義的。概念元素通常是通過視覺元素體現的,視覺元素包括圖形的大小、形狀、色彩等。
3、關系元素:視覺元素在畫面上如何組織、排列,是關系元素來決定的。包括:方向、位置、空間、重心等。
4、實用元素:指設計所表達的含義、內容、設計的目的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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