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平面設計主要由以下幾個基本要素組成:標題、文字、廣告語、插圖、商標、公司名稱、輪廓、色彩等等。無論是報紙廣告、郵件廣告,還是經常看到的廣告海報,這些元素都是通過巧妙的排列、配置、組合而形成的。
擴展數據:
平面設計師通過文字和圖像來交流、風格化和解決問題。由於知識和技能的重疊,平面設計常常被誤認為是視覺傳達或傳播設計。平面設計使用許多不同的方法來創造和組合文字,符號和圖像,以產生視覺思想和信息。平面設計師可能利用字體布局和布局技術使產品設計達到預期的效果。
平面設計主要由以下基本元素組成:
A.創意是平面設計的第壹要素。沒有好的創意,就不會有好的作品。在創意上,要考慮三個條件:受眾、媒體、文化背景。
b、構圖:構圖就是解決圖形、色彩、文字之間的空間關系,做到新穎、合理、統壹。
C.色彩:好的平面設計作品在畫面色彩的運用上講究和諧、對比、平衡、節奏、韻律。
元素
1,概念元素,所謂概念元素,就是那些實際上並不存在,看不見,但人的意識卻能感覺到的東西。比如我們看到壹個尖銳的圖形,就覺得上面有壹個點,物體的輪廓上有壹條邊緣線。概念元素包括:點、線、面。
2.視覺元素:概念元素如果沒有在實際設計中體現出來,將毫無意義。概念元素通常由視覺元素來體現,視覺元素包括圖形的大小、形狀和顏色。
3.關系元素:視覺元素在屏幕上的組織和排列方式是由關系元素決定的。包括:方向、位置、空間、重心等。
4.實用元素:指設計的意義、內容、目的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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