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範圍不同。免稅可以針對的事物是大範圍;保稅中只能針對的是貨物;
2、政策的性質不同。免稅是稅收制度;保稅是稅收的壹種特定情況;
3、產品種類不同。免稅針對的可以是包含進口的產品之內的很多產品;保稅只能對進口商品實行;
4、可設立的政策性區域不同。免稅設立的可以有免稅區;保稅只能設立保稅區。
壹、購買免稅商品條件如下:
1、屬於符合規定的供應對象;
2、特有符合規定的有效單證,即本人護照及經海關簽證的入境旅客行李申報單或進口免稅物品登記證等;
3、持有從境外帶入,並已向海關申報的外幣;
4、符合海關對免稅物品驗放的規定,即旅客有準予帶進免稅物品的額度,並在限定物品品種、數量範圍內。
綜上所述,保稅和免稅的區別在於範圍不同、政策的性質不同、產品種類不同、可設立的政策性區域不同。購買免稅商標需要符合規定的供應對象;有效單證;符合海關對免稅物品驗放的規定。
法律依據:
《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況。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
納稅人依法享有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
《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十壹條
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於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壹)應稅銷售行為的購買方為消費者個人的;
(二)發生應稅銷售行為適用免稅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