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特瑞成立於2000年,主要從事鋰離子電池正極材料和負極材料的生產和經營。公司擁有完整的鋰電池正極材料產業鏈,在鋰離子正極材料行業的市場占有率位居世界前列。2013中國寶安以現金出資背叛,可見母公司對其未來發展前景的看好。貝特瑞登陸新三板。截至目前,中國寶安持有貝特瑞約76%的股權。
公司在創業板上市的條件:
1.公司的基本要求:
擬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應當是依法設立並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註:在創業板上市的意義責任公司按照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轉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擬在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註冊資本已繳足,發起人或股東對創業板上市的要求和創業板上市的意義已經完成。擬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爭議。
擬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應當主要從事壹種業務,其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
近兩年內,擬在創業板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
2、公司內部財務狀況要求:
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最近兩年累計凈利潤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並持續增長;或者最近壹年盈利,且凈利潤不低於500萬元,最近壹年營業收入不低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30%。凈利潤按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較低者計算;發行前凈資產不低於2000萬元人民幣;最近期末不存在未補償損失;發行後總股本不低於3000萬元。
擬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應具備持續盈利能力(穩定的商業模式、產品或服務品種結構;商標、專利、專有技術沒有風險;最近壹年凈利潤不存在客戶依賴性。)
依法納稅,各項稅收優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擬在創業板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不存在嚴重依賴稅收優惠的情況。
不存在重大債務風險,不存在影響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