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如何處理工傷事故糾紛
無論用人單位是否為其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只要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首先應按照國務院的相關規定請求工傷保險賠償,不能直接對用人單位提起人身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工傷保險責任的優先適用原則,而對未參加工傷險的企業和用人單位,《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規定,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也必須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工傷職工有權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遇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爭議,應當首先向勞動申請仲裁。 申請仲裁不能解決的,受害人可以提出的訴訟請求: 1、請求工傷保險待遇和人身損害賠償,法院壹般按工傷保險優先適用原則進行判定。 2、請求工傷保險待遇,法院壹般以《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為依據,予以判決。 3、請求人身損害賠償的,應當以民事法律法規為依據作出判決。 因第三人的過失而造成用人單位受雇者受傷亡的情況,受害人主張工傷保險和人身損害賠償的可依據民法和勞動法獲得雙份賠償。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工傷是由於侵權行為造成的,工傷獲得工傷賠償後,是可以提起侵權訴訟的,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繼續咨詢,有專業的律師為妳解答。 溫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規定的其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