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將被執行人列入黑名單的期限為兩年,兩年後自動解除;根據法律規定,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兩年;如果失信人積極糾正失信行為,法院可以提前刪除失信信息;
2.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抗拒執行,或者有多次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壹至三年;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者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
3.征信黑名單要五年才能解除。征信逾期後,會壹直存在,直到持卡人還清欠款五年後,才會在征信中顯示。壹般5年後會更新信用記錄,信用還清後5年內無不良記錄,信用恢復正常。
壹般來說,法院只有在失信人履行了法律文書中的全部義務或者完成了相關協議中的義務的情況下,才會裁定將失信人從名單中刪除。
然而,黑名單的刪除需要法官的人工操作。因此,當妳認為自己符合上述移除條件時,可以主動聯系法官或提交黑名單移除申請,以減少對日常生活的不利影響。
如何填寫被執行人財產申報表
1,現金類
包括人民幣,證券等等。
2.銀行存款
包括所有銀行賬戶,賬號,存款金額,是否以其他名字開戶。
3.動產
應填寫所有動產的名稱、種類、數量、價值和存放地點。
4.不動產
應填寫房地產的名稱、位置、價值及是否抵押,如有抵押,應附相關證據。
5.無形財產類別
包括商標、專利、許可證等。以及它們相應的值。
6.* * *擁有財產
應填寫* * *財產的名稱、位置和價值,* * *所有人姓名,* * *份額和分配原則。
7.其他形式的財產
如股份、對第三人的債權、可獲得的收益及相應的金額。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市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第二條。
被執行人有本規定第壹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列入無信托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抗拒執行,或者情節嚴重或者有多次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壹年至三年。
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者積極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