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188)
《關於公布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已經2018年9月日本新潟市第16屆人民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田樹懷市長
2018 10 10月22日
關於公布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推進產權保護法治化,破除制約新動能成長和傳統動能轉型升級的體制機制障礙,確保各項改革措施有效落實,營造優質營商環境,切實提高工作效率,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中央軍委辦公廳關於清理軍民融合發展規定的通知》和《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重要舉措通知》、《分工方案》(廖偉辦發[2017]89號)、《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創新管理優化服務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的實施意見》(遼政辦發[2017]104號)。 經過清理,市政府決定廢止2件與法律、法規、規章或者黨中央、國務院規定不壹致,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政府規章,修改2件政府規章部分條款,廢止22件規範性文件,宣布2件規範性文件失效。
附:1。本溪市人民政府廢止的政府規章。
2 .本溪市人民政府決定修改政府規章的部分條款。
3 .本溪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規範性文件目錄
4.本溪市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規範性文件目錄
附件1:
本溪市人民政府廢止的政府規章
1、本溪市土地儲備實施辦法(令第本溪市人民政府150)
2.本溪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本溪市人民政府167)
附件2:
本溪市人民政府決定修改政府規章的部分條款。
1、本溪市涉稅信息管理辦法(修正)
刪除第六條,涉稅信息管理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
市、縣(區)涉稅信息化管理委員會與涉稅信息化相關部門和單位簽訂目標責任書。具體目標責任考核辦法由市稅務信息管理委員會另行制定。
刪除第七條市、縣(區)人民政府設立涉稅信息化專項資金,對在涉稅信息化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此外,對條文順序作了相應調整。
2.本溪市城鎮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辦法(修正)
第十二條修改為:“女職工生育期間享受下列待遇:
(1)生育醫療費用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出院後繼續治療的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2)產婦津貼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照發。本人工資低於生育津貼的,按生育津貼標準支付工資。女職工產假期間應享受的生育津貼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付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再從中核減相關費用。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
依照法律法規生育的女職工有權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貼。剖宮產、吸胎、產鉗分娩的,生育津貼增加15天;在多胞胎的情況下,每多生1個嬰兒,生育津貼將增加15天。
懷孕3個月以內(含3個月)流產的女職工,享受生育津貼15天;懷孕3個月至4個月(含4個月)的,享受30天生育津貼;妊娠4個月至7個月(含7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貼;終止妊娠7個月以上的,生育津貼為158天。"
附件3
本溪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規範性文件目錄
沒有文件號。文件編號承辦部門文件名稱發文日期1 27號法正【2015】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本溪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通知2015.1.172、 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06] 24號知道2006.10.183市水務局91號關於明確市區河道執法管轄範圍的通知2006.5438+0.11.304市交通局5號關於印發0.245市教育局關於2012年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實施“兩免三補”意見的通知 市20018 22日,市財政局轉發市財政局等部門《關於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三補”實施意見和將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通知》。 2007年4月38日117號市財政局關於市區社區居委會辦公及活動采暖費分級承擔的通知。2007.20073870807市財政局本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加強政府采購管理的意見69號2014.10.2210市財政局本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本溪市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應急預案的通知[2016]206638+03市民政局政府辦〔2006〕113號關於印發本溪市加強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意見的通知。2006.12.3014市民政局政府辦〔2013〕94號關於本溪市老年人優待有關事項的通知。3.12.115438+05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本溪市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辦法》的通知[2006] 165438。行政措施的通知2008.7.2317本政辦發[2011]15市安監局關於印發本溪市實施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網絡化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2011.2.2418市局實施意見 97號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201.6.20654566666實施在用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檢測維修制度的通知2008.3.1920號50 [2011]本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工商局等部門關於優化 局關於印發本溪市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2002.8.2922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加強華本公路兩側景觀資源保護的通知83號[1999] 1.24
附件4
本溪市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規範性文件目錄
文號1文件承辦部門名稱發文日期政府辦〔2008〕93號市環保局轉發市環保局等部門《關於沈丹高速公路(本溪段)無煙道路工程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2008.9.202政府辦〔2012〕765438號+0市安監局印發《關於開展2008年安全生產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