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是中華民族的母語,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數最多語言之壹,更是聯合國規定使用的國際語言。規範漢字使用、傳播中華民族優秀文化,是我們每壹個中國人義不容辭的家國責任。具體到商標領域,就是要認真貫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律。值得關註的是近年來,采用不規範漢字以及不規範使用成語進行商標申請的情形有所增加: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壹款第(八)項規定: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2016年12月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聯合對外發布的新版《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列明“商標含有不規範漢字或系對成語的不規範使用,容易誤導公眾特別是未成年人認知的”,屬於上述法條所禁止之情形。
在具體的審查實踐中,我們對含有不規範漢字的商標註冊申請予以堅決駁回。例如:
上述申請商標中的“倉”、“雪”、“舞”、“壓”、“姨”、“坐”、“愛”等字為不規範漢字,作為商標的組成部分使用在指定商品或服務上,不僅擾亂規範漢字的使用秩序,且極易誤導青少年對規範漢字的認知,從而產生不良社會影響。商標局、商評委均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壹款第(八)項的規定駁回上述商標的註冊申請。
成語是中國漢字語言詞匯中的壹部分定型的詞組或短句。成語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壹大特色,是中華文化中的壹顆璀璨的明珠。在具體的審查實踐中,遇有以下諸如“粘粘自喜”等不規範使用成語的情形。此類對特定成語的不規範使用行為,易使消費者特別是中小學生對特定詞匯的認知產生混淆誤認,從而造成不良影響,屬於《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壹款第(八)項規定所指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情形。商標局、商評委對此類商標註冊申請均予以駁回。
二、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加強正確申請行為的宣傳力度
今年3月9日全國政協委員、工商總局局長、黨組書記張茅同誌在就推進商標註冊便利化、持續改善營商環境等問題答記者時指出:“隨著商事制度改革的推進,我國市場主體大量增加,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隨之增強,帶動商標申請量每年大幅增長。2017年商標申請量達574萬件,增長55%,占世界商標申請總量的80%。我國商標審查工作的壓力和工作量也日漸增大。”“我們將進壹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牢固樹立服務企業的意識,進壹步加強商標註冊便利化觀念。”當前我國經濟步入新常態,面臨轉型發展、創新驅動的關鍵時期。商標作為知識產權的重要方面之壹,已成為企業和國家發展的重要戰略性資源和推動市場經濟發展的強大動力。商標註冊審查的速度與質量對各類市場主體的創業、創新的重要性越來越大。如果將壹件件處於申請中的商標比作孕育、待產的“胚胎”或“嬰兒”的話,我們商標行政授權確權部門的同誌們所做的主要事情就是要進壹步挖潛,依法提升“接生”的速度和“出生”質量。“優生”的商標有利於有關市場主體根據自己的經營規劃,對其商標進行“優育”,降低商標知識產權風險。
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建設商標強國,需要我們各方更加重視商標“優生”和“優育”工作。通過及時、準確、便利地向社會各界傳送正確商標申請行為信息,進壹步加強宣傳力度,能有效地減少不當商標申請行為。進壹步提高商標註冊申請前的預判準確率,既有利於申請人,也有利於減少不必要的商標審查行政資源消耗。同時,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對含有不規範漢字、不規範使用成語的商標申請依法予以駁回,對我國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與傳承具有重要意義。在商標領域進壹步增強中國文化自信是妳我他***同的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