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壹個,從商標權來說,如果僅僅是商標形式壹樣,而商標註冊的產品或服務範圍不同(即妳所說的不同行業),那麽肯定是合法的,不存在侵權行為。
此外,如果該商標是別人原創設計的圖形或者特殊字體的商標,那麽還涉及到著作權的問題。那麽從法理上來說,妳用這個商標就屬於侵權行為。但是現行法律壹般會要求對方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除非對方申請過美術作品的著作權,否則,壹般很難拿出有力的證據證明其原創性,法院壹般也不會受理這樣證據不足的案件。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壹)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