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形式審查
經過形式審查,申請手續齊備並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商標局發給受理通知書。申請手續不齊備或者未按照規定填號申請書件的,發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子保留。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發商標註冊申請補正通知書。申請人在限期內補正並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期;未作補正或者超過期限補正的,商標局發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2、實質審查
商標申請通過形式市查後進入實質審查。經過實質審查,凡符合 《商標法》 有關規定的商標申請,商標局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駁回申請的,發給申請人駁回通知書。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內容可以修正的,發給申查意見書。申請人在限期內予以答復的,商標局繼續審查。對經審查後初步審定的商標,由中國商標局在 《商標公告》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對中國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無異議或者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由中國商標局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在 《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經裁定異議成立的,不予核準註冊。
商標註冊流程及費用:
商標查詢(2天內)→申請文件準備(3天內)→提交申請(2天內)→繳納商標註冊費用→商標形式審查、下發商標受理通知書(1個月)→商標實質審查(12個月)→商標公告(3個月)→頒發商標證書(總***需要14-18個月左右)註冊費用按類別按個數收取,每類每個商標費用:壹般商標每件3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費用,國內公司或個人,其中國家規費300元)。代理機構網報 壹般商標每件16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費用,國內公司或個人,其中國家規費800元)。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每件30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費用,國外公司或個人,其中國家規費3000元)。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
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壹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壹商標。
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