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7月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正式生效。近日,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發布了壹批關於印花稅的熱點問答,精選了25個關註度較高的問題。讓我們壹起學習。1印花稅的應稅憑證有哪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9號)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應稅憑證,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所列的合同、產權轉讓憑證和營業賬簿。根據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合同(書面合同)包括借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買賣合同、承包合同、建造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租賃合同、倉儲合同、財產保險合同;產權轉讓,包括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轉讓(不含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轉讓)、股權轉讓(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商業書籍;證券交易。與境外企業簽訂合同時,公司是否應該幫境外企業代扣印花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9號)第十四條規定,納稅人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有代理人的,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國內沒有代理人的,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印花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及其他有關事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第壹條第四款規定,納稅人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有代理人的,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境內代理人應按規定代扣代繳印花稅,並向境內代理機構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納稅人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印花稅。境外單位或個人可向資產交付地、境內服務提供者或接受者所在地(住所)、應稅憑證境內記賬人所在地(住所)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涉及房地產產權轉移的,應當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3保險保障基金公司哪些應稅憑證免征印花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保障基金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41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6號2021號),2023年65438+2月365438+。2.保險公司在風險處置和破產救助過程中簽署的產權轉讓文件;3.保險公司風險處置過程中與中國人民銀行簽訂的再貸款合同;4.以保險保障基金的自有財產和獲得賠償的資產與保險公司簽訂的財產保險合同;按規定與保險保障基金公司簽訂上述產權轉讓文件或應稅合同的其他當事人,征收印花稅。4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是否有必要征收印花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的通知》(財稅[2017]77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6號2021號),2023年6月5438+2月31日前,房產所有人設立的將房產贈與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的文件是否征收印花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9號)第十二條規定,下列文件免征印花稅:.....(6)產權人簽署的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慈善組織的財產轉讓文件;6信貸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征收合同印花稅有哪些具體規定?根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信貸資產證券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5號)第壹條規定:1。印花稅政策問題........................................................................................................................下同)、證券登記托管機構(指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等為證券化交易提供服務的機構簽訂的其他應稅合同,暫免征收發起機構和受托機構應繳納的印花稅。(四)受托機構賣出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和投資者賣出信貸資產支持證券暫免征收印花稅。(五)發起機構和受托機構為信貸資產證券化專門設立的資金賬簿暫免征收印花稅。印花稅應稅憑證所載金額為人民幣以外貨幣的,應納稅額如何計算?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印花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第五款規定,應稅憑證金額為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的,以憑證制作當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確定計稅依據。8方以上簽訂應稅合同如何計算征收印花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9號)第十條規定,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當事人制作同壹份應稅憑證的,應當按照涉及金額分別計算應納稅額。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印花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第壹款規定,同壹份應稅合同、應稅產權轉讓文件涉及兩個以上納稅人,未載明納稅人涉及金額的,以納稅人平均分攤的應稅憑證所列金額確定計稅依據(不含所列增值稅)。9.發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之間簽訂的購銷合同應征收印花稅的稅目有哪些?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印花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二條第三款規定,按照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的電力購銷合同的稅目繳納印花稅。10同壹憑證記載不同稅目如何繳納印花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9號)第九條規定,同壹張應稅憑證包含兩個以上稅目且分別列示金額的,按照適用的稅目、稅率分別計算應納稅額;未分別列明數額的,適用較高的稅率。11實際結算金額與簽訂合同所含金額不壹致時如何繳納印花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印花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第二款規定,應稅合同和應稅產權轉讓憑證所列金額與實際結算金額不壹致的,應稅憑證所列金額未發生變化的,以所列金額為計稅依據;應稅憑證所列金額發生變化的,以變化後的金額為計稅依據。變更後已繳納印花稅的應稅憑證所列金額增加的,納稅人應當就增加的金額繳納印花稅;變更後所列金額減少的,納稅人可以就減少的金額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或者抵扣印花稅。12內地投資者取得香港基金分銷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由誰代扣代繳?根據《關於交易型開放式基金納入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互聯互通機制後稅收政策適用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券期貨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22年第24號)第二條規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代扣代繳內地投資者在香港分配基金的個人所得稅。13未履行合同可以退印花稅嗎?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印花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第七款規定,已繳納的印花稅不予退還和抵扣。14哪些憑證不在印花稅征收範圍內?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印花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二條第四款規定,下列情形的憑證不屬於印花稅征收範圍:1。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仲裁機構仲裁文書、監察機關監察文書。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對房地產權證的合同、協議或者行政文書進行征收、收回或者補償。3.總行與分行、分行與分行之間簽訂的憑證作為執行計劃。15股權轉讓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何確定?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印花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第四款規定,納稅人轉讓股權繳納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產權轉讓文件所列金額確定(不包括認購後未實際出資的已列權益部分)。16境外簽訂的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9號)第壹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和境外收取國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印花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2年第22號公告)第二條第壹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和境外賬簿,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1。應稅憑證標的物為不動產的,不動產在中國境內;2.應稅憑證的標的物為股權的,該股權為中國居民企業的股權;3.應稅憑證的標的物為動產或者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的,其賣方或者買方在中國境內,但不包括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出售動產或者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4.應稅憑證的標的物為勞務的,其提供者或接受者在中國境內,但不包括境外單位或個人向境內單位或個人提供的發生在全國各地的勞務。17企業之間的訂單和訂單需要交印花稅嗎?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印花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沒有單獨買賣合同的,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18未註明金額的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9號)第六條規定,應稅合同或者產權轉讓文件未載明金額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及其他有關事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第壹條第二款規定,應稅合同或產權轉讓憑證未載明金額,在後續實際匯算清繳時確定金額的,納稅人應當在實際匯算清繳後的第壹個納稅申報期內申報應稅合同和產權轉讓憑證的狀況。19以內貨物多式聯運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何確定?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印花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第六款規定,在起運地統壹結算整運費的,以整運費作為運輸合同的計稅依據,印花稅由起運地運費結算雙方繳納;運費分期結算的,以分期運費為計稅依據,由辦理運費結算的當事人分別繳納印花稅。20納稅人享受印花稅優惠,如何辦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及其他有關事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第壹條第五款規定,印花稅法實施後,納稅人享受印花稅優惠政策,繼續執行“自行判斷、申報享受、留存相關資料備查”的處理方式。納稅人應當對留存備查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21納稅人土地增值稅優惠項目如何辦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及其他有關事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第二條第壹款規定,原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實行納稅人“自行確定、申報享受,並留存相關資料備查”。納稅人按要求在土地增值稅申報表中填寫相應減免稅欄目即可享受,相關政策規定的材料留存備查。納稅人應當對留存備查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22應納稅憑證中列出的增值稅稅額計算錯誤。印花稅怎麽處理?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印花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第三款規定,因應稅憑證所列增值稅計算錯誤導致納稅人計稅依據減少或者增加的,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調整應稅憑證所列增值稅,重新確定應稅憑證的計稅依據。已繳納印花稅的應稅憑證調整後計稅依據增加的,納稅人應當就增加的數額繳納印花稅;調整後計稅依據減少的,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或者抵扣減少的金額。雙方能否享受減免印花稅的優惠政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印花稅若幹事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2年第22號公告)第四條第壹款規定,凡認購應稅憑證的納稅人均可享受印花稅減免政策,但明確特定納稅人適用印花稅減免政策的除外。納稅人多貼的郵票可以退款嗎?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印花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第八款規定,納稅人多貼印花稅票不予退稅或抵扣。納稅人申報繳納印花稅需要填寫哪些報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及其他有關事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壹)納稅人應根據印花稅應稅合同、財產轉讓憑證、營業賬簿填寫《印花稅稅源清單》(附件1),進行財產行為稅綜合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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