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5438年到2006年,蘋果使用前綴“I”來命名革命性的產品,如iMac和iPad。Apple Watch將終結這種傳統的命名方式。
早在蘋果發布產品之前,“iWatch”這個名字就已經被各大媒體和科技評論家廣泛使用,但蘋果並沒有將新的可穿戴產品命名為“iWatch”。
蘋果知名記者約翰·格魯伯(John Gruber)發布推文稱:“我為它命名,安息吧。”可見,蘋果產品的傳統命名方式可能會成為歷史。
蘋果為什麽會這樣?種種跡象表明,如果蘋果以“iWatch”命名其可穿戴產品,那麽蘋果將面臨商標糾紛。
今年5月,全球最大手表制造商斯沃琪(Swatch)首席執行官尼克·海耶克(Nick Hayek)表示,斯沃琪已經在壹些國家註冊了“iWatch”商標。斯沃琪已告知國家相關部門,蘋果的“iWatch”名稱將對iSwatch品牌產生影響。ISwatch是斯沃琪旗下的壹款數字手表。
此前,蘋果對“iWatch”品牌表現出極大興趣,該公司在日本、韓國等國家申請了“iWatch”商標。事實上,蘋果曾經脫離了“I”前綴的命名方式,整個MacBook產品線都沒有以“I”前綴命名。
2006年,喬布斯公布了電視機頂盒產品,現在叫做“Apple TV”。當時,喬布斯說蘋果把這個設備叫做“iTV”。次年,這款產品正式上市,但蘋果悄悄將其更名為“Apple TV”,蘋果並未說明更名原因。
近年來,業界盛傳蘋果將推出全新的電視產品,媒體和華爾街分析師也再次提到了“iTV”。2010英國電視臺ITV的壹名高管表示,該公司反對蘋果使用“iTV”品牌的任何企圖。
然而,蘋果從來不羞於卷入與其他大公司的產品名稱糾紛。2007年,蘋果正式發布iPhone。不久,思科起訴蘋果商標侵權,稱其早在2000年就擁有iPhone商標。當時,蘋果發言人聲稱該訴訟是“愚蠢的”。大約壹個月後,雙方通過秘密條款解決了爭端。
1998年,蘋果首次以前綴“I”命名產品。當時,剛剛回歸公司的喬布斯推出了糖果色電腦iMac,重振了蘋果的產品實力。在發布會上,喬布斯告訴熱情的觀眾,iMac中的“我”代表著很多東西,包括互聯網(網絡)、個人(個體)、指令(指令)、告知(信息)和激勵(靈感)。
蘋果廣告前創意總監肯·西格爾(Ken Segall)曾經參與過iMac名稱的選擇。西格爾在個人網站上說,這個名字有廣泛的含義,這是它受歡迎的部分原因。
西格爾寫道:“這個名字看起來很可愛。它有個性,簡潔,可以演變成壹個新的產品名稱。憑借這些良好的開端,iMac輕松取得了成功。”
十多年來,蘋果用這種方式命名了很多產品,比如iTunes、iWork、iPhone和iCloud。在他擔任蘋果臨時CEO期間,媒體和分析師也給喬布斯起名為“iCEO”,喬布斯曾經說過他喜歡這個名字。
最終,喬布斯拋棄了自己的“臨時”頭銜,正式成為蘋果公司的CEO。隨著Apple Watch的出現,蘋果再壹次拋棄了“我”這個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