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商標法》的規定來看,第13條第壹款規定:“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他人復制、模仿或者翻譯的馳名商標,容易引起混淆的,不予註冊,禁止使用。”第三十壹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兩者都可以稱為“未註冊馳名商標”,但《商標法》第三十壹條沒有相應的規定,而《反不正當競爭法》有規定。第二條規定,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經營者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他人知名商品的混淆,誤導購買者認為是該知名商品。《民法通則》第五條規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關於姓名權、肖像權、企業名稱權、名譽權的規定也可以為未註冊商標提供壹些補充保護。
由此可見,商標法並不是只對未註冊的馳名商標進行“跨類保護”,即只保護“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所以這個問題不能受到商標法的保護。在《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對未註冊商標的保護範圍更廣。如果將其視為商品名稱、商品裝潢等商品標識,那麽可以利用《反法》禁止假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的規定,獲得壹定的保護。所以,它會受到保護。
此外,根據《商標法》第十四條規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以下因素:(1)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二)該商標的使用期限;(三)該商標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到保護的記錄;(5)使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需要註意的是,申請馳名商標保護的案件往往有其特殊和個別的情況,因此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需要考慮《商標法》第十四條所列的所有因素才能認定馳名;但在其他情況下,基於行業特點和相關公眾範圍,馳名的認定可能只與某些因素有關。因此,認定他人商標是否成為馳名商標,應當根據個人情況綜合考慮《商標法》第十四條所列因素,而不能以必須滿足所有因素為前提。
上一篇:陳六醪糟註冊過商標嗎?還有哪些分類可以註冊?下一篇:石林村位於哪個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