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是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認定為馳名商標的商標。法律程序。當企業家們想通過購買馳名商標來幫助他們的企業和品牌時,發行馳名商標轉讓公證書壹直困擾著許多商標購買者。現在我們來談談商標買賣雙方如何在申請馳名商標的過程中辦理馳名商標公證書的轉讓。
1、商標轉讓公證需要哪些信息?
(壹)受讓人或者受讓人是公民的,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副本;
(二)轉讓、受讓人為企業法人的,應當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或者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和副本、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書正本和副本。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證正本和副本。單位介紹信;
(三)出讓人或者受讓人是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有關主體資格證明、負責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單位介紹信。
(四)轉讓或者受讓人為股份制企業的,應當提交原公司章程和股東會同意轉讓或者轉讓商標使用權的決議。
(五)註冊商標證書、商標所有權證書、商標標識正本和復印件各壹份;
(六)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和受托人的身份證。
2、商標轉讓程序
(壹)買賣雙方簽訂商標轉讓合同/協議。
(二)商標持有者壹般在3-5個工作日內完成商標公證,並取得商標聲明公證證明。
(三)將準備好的材料和公證書報送商標局,並繳納轉讓費(壹般為1000元)。
(四)商標局應當在壹個月至兩個月內發給《受理書》,並進行審查。
(五)商標局自受理之日起5個月至8個月公告並發給雙方《註冊商標核準轉讓證書》。
以上是辦理馳名商標轉讓過程中需要準備的公證書的過程。我相信,在轉讓馳名商標時,您應該對公證書的準備有壹定的了解。如果您對轉讓馳名商標有其他想法和建議,您也可以到八戒知產商標網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