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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能強行收購娃哈哈的背景及原因

1987年,宗從兩名退休教師入手,借款14萬元。到1996,娃哈哈經過幾次投資收購,產值過億,已經初具規模。帶著“市場換技術”的美好願望,宗選擇了戰略性地引進世界飲料巨頭達能。

1996、娃哈哈、達能公司、香港百富勤公司合資成立五家公司,生產以“娃哈哈”為商標的產品,包括純凈水、八寶粥等。

娃哈哈持股49%。亞洲金融風暴後,百富勤將股份出售給達能,達能躍升至565,438+0%的控股地位。

雖然達能持有合資公司565,438+0%的股權,但整個娃哈哈集團的經營生產決策權都集中在宗手中。在與達能近10年的合作中,宗憑借其在娃哈哈多年積累的威望和強硬作風,壹直牢牢掌控著娃哈哈。達能曾派出經理和營銷總監,但都被宗趕走。據悉,在與達能合作之初,宗與達能的“契約四章”就是宗強硬作風的最好體現:

第壹,品牌不變;第二,董事長職位不變;三是退休工人待遇不變;第四,不允許辭退45歲以上的員工。

當時達能立即提出將娃哈哈的商標權轉讓給其合資公司,但遭到國家商標局的拒絕,於是雙方後來簽訂了商標使用合同。

讓宗沒想到的是,合同中壹個看似不經意的條款,讓娃哈哈陷入了今天的被動。合同中有這樣的條款:“中國今後可以在其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中使用(娃哈哈)商標,這些產品項目已提交娃哈哈及其合資公司董事會審議……”這個條款簡單來說,就是娃哈哈想要使用自己的商標生產和銷售產品,需要得到達能或者與其合資的企業的批準。自10以來,娃哈哈先後與達能成立了39家合資公司,占娃哈哈集團下屬公司總數的39%。

合資後,雙方合作並不愉快。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隨著企業實力的迅速增強、產品營銷網絡的完善和產品形象的普及,娃哈哈急需通過擴大規模和跨區域設廠來擴大產能。但達能在很多問題上與娃哈哈意見相左,比如投資建廠。比如,為了響應國家號召,完成企業產品在中西部地區的產業布局,娃哈哈的決策層希望參與西部大開發、對口支援革命老區、國家貧困地區、三峽庫區建設等項目。然而,達能不願意投資,因為擔心這些地區的消費能力。因為是合資,達能不願意投資,娃哈哈不可能自己投資。雙方發生了尖銳的矛盾。

此時,達能收購了娃哈哈當時最大的競爭對手樂百氏。這讓宗後卿隱隱約約感到不安。意識到與達能的合作不僅沒有產生積極意義,甚至限制了娃哈哈的發展,宗與中方決策團隊在1999討論決定,成立壹個與達能沒有合資關系的公司集團。這些公司大多建立在西部地區、對口支援的革命老區、國家級貧困地區、三峽庫區等達能最初不願意投資的地區,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到2006年,這些公司的總資產已達56億元,當年利潤達6543.8+0.4億元。

或許正是良好的業績讓達能吃醋。幾年後,達能突然要求強制收購這些由娃哈哈員工出資參股公司設立、與達能沒有合資關系的公司,理由是娃哈哈集團在商標使用合同中“不得允許除娃哈哈達能合資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方”。

5438年6月+2006年2月,達能與娃哈哈簽約,收購其余非合資公司。但三個月後,宗出爾反爾,為了脫離原合資公司的渠道,銷售非合資公司的產品,決定另設銷售公司。

2007年4月8日,宗披露了達能強行收購娃哈哈的內幕。娃哈哈和達能的矛盾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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