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商標的申請方式:可以采取紙質形式,也可以通過德國專利商標局(DPMA)官網提交電子申請,電子申請費用稍低且審查更快。
在德國無居所或營業所的個人或企業必須指定德國律師或歐盟律師為代理人。
在歐盟商標申請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商標申請中以德國為指定保護國的,也可以獲得德國商標保護。
2.德國商標註冊申請提交後將獲得壹份收據和壹個申請號,並將被公布在德國專利商標局(DPMA)register數據庫中。
3.德國專利商標局(DPMA)審查商標註冊申請是否存在絕對駁回註冊理由,不檢查相同或類似商標是否已經註冊。
4.註冊商標權利人將獲得德國《商標註冊證》。
5.德國註冊商標將公布在德國《商標期刊》上。
6.在先權利人可以在商標註冊公開後 3 個月內書面反對該商標的註冊。
7.德國商標註冊後10年內任何人可以基於絕對駁回註冊理由申請德國專利商標局(DPMA)或請求法院撤銷商標的註冊。
8.在收到德國商標撤銷申請後,德國專利商標局(DPMA)將通知商標註冊權利人,如果商標註冊權利人在 2 個月內不表示反對,德國商標將被撤銷。
9.在收到商標撤銷申請後,德國專利商標局(DPMA)將通知商標註冊權利人,如果商標註冊權利人在 2 個月內表示反對,德國專利商標局(DPMA)將啟動撤銷程序。
10.商標必須在註冊的全部商品和服務類別上使用,商標註冊後連續 5 年不使用的,任何人可以申請德國專利商標局(DPMA)或請求法院撤銷該商標的註冊。
11.在收到德國商標撤銷申請後,德國專利商標局(DPMA)將通知商標註冊權利人,如果商標註冊權利人在 2 個月內不表示反對,商標將被撤銷。
12.在收到商標撤銷申請後,德國專利商標局(DPMA)將通知商標註冊權利人,如果商標註冊權利人在 2 個月內表示反對,撤銷申請人可以在法院提起商標撤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