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在新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發布以前,“原相關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是啥樣的?這事兒說來話長,咱們先從原來的三種不同的地理標誌專用標誌說起:
1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專用標誌
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專用標誌上標明“PGI”,即Protected Geographical Indication(地理標誌保護)。
在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之前,地理標誌保護產品是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也稱質監總局或質檢總局)管理的。
比如,下圖是贛南臍橙的標誌,綠色地球及中國版圖的圖樣中心標有“PGI”,“贛南臍橙”字樣寫在專用標誌之中、中國版圖圖樣的下方。
2地理標誌商標專用標誌
地理標誌商標專用標誌上標明“GI”,即Geographical Indication(地理標誌)。
在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之前,地理標誌商標是由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管理的。
比如,下圖是柳州螺獅粉的地理標誌商標,以天壇為背景的綠色區域中央標有“GI”及“中國地理標誌”字樣,裏外還都用麥穗圖樣圍了壹圈,“柳州螺獅粉”標在地理標誌商標圖樣之外。
3農產品地理標誌專用標誌
農產品地理標誌上標明了“農產品地理標誌”,即Agro-product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在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之前,農產品地理標誌是由農業部管理的。
國務院機構改革(2018年)有這麽幾點跟地理標誌密切相關:
①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②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職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管理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原產地地理標誌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③組建農業農村部,不再保留農業部。
這意味著:
①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取消了,原來由質監總局管理的地理標誌保護產品,歸到了果汁局(知識產權保護司的地理標誌和官方標誌保護處)來管理。
②原隸屬於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局整體劃歸了果汁局,這種“整體遷移”其實並不會影響地理標誌商標的管理,商標局依然以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的方式受理地理標誌商標的申請。
③農產品地理標誌改由農業農村部管理,妳懂的,農業部變成農業農村部,農產品地理標誌這壹塊並沒有大的變動。
那有的小夥伴又要問了:新發布的地理標誌專用標誌,是代替了原來的三種標誌嗎?
根據君的仔細審題,第332號《公告》中寫明了“原相關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同時廢止”,所以,目前貌似只是替代了原來的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專用標誌那壹個標誌呀。
332號《公告》裏面也提到:“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另行制定發布”,所以我們還是要等等官方的解釋。
2019年6月19日,國務院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發布了《2019年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國推進計劃》,第壹條就提到要“探索建立地理標誌統壹認定制度,優化地理標誌登記註冊和行政裁決程序。”
按常理說,“地理標誌統壹”是不是應該把地理標誌產品、地理標誌商標、農產品地理標誌都統壹了?地理標誌的主體壹般是各種農副產品,平谷大桃啊,道口燒雞啊,科爾沁肥牛啊,陽澄湖大閘蟹啊,郫縣豆瓣啊,難不成果汁局還打算讓廣大農民、牧民和漁民朋友自行分清這三個不同的概念?
如今果汁局親自主管的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改了,下壹步大概也許可能是跟已有隸屬關系的商標局溝通溝通,把地理標誌商標專用標誌也改了,再下壹步,大概也許可能是還要跟農業農村部溝通溝通,把農產品地理標誌也改了,這才算統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