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部分 不得作為商標的標誌的審查
壹、法律依據
二、相關解釋
三、同中華人民***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壹)同我國的國家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
1.商標的文字、字母構成與我國國家名稱相同的,判定為與我國國家名稱相同。
2.商標的含義、讀音或者外觀與我國國家名稱近似,容易使公眾誤認為我國國家名稱的,判定為與我國國家名稱近似。
3.商標含有與我國國家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判定為與我國國家名稱近似。
(二)同我國的國旗、國徽相同或者近似的
1.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與我國國旗(五星紅旗)、國徽的名稱或者圖案相同或者近似,足以使公眾將其與我國國旗、國徽相聯系的,判定為與我國國旗、國徽相同或者近似。
2.商標含有“五星”、“紅旗”字樣或者“五星圖案”、“紅旗圖案”,但不會使公眾將其與國旗相聯系的,不判為與我國國旗、國徽相同或者近似。
(三)同我國的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1.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與我國軍旗的名稱或者圖案相同或近似,足以使公眾將其與軍旗相聯系的,判定為與我國軍旗相同或者近似。
2.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與我國勛章的名稱、圖案相同或者近似,足以使公眾將其與特定勛章相聯系的,判定為與我國勛章相同或者近似。
(四)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四、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壹)商標與外國國家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
(二)商標與外國國旗、國徽、軍旗的名稱或者圖案相同或者近似的
五、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誌、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
七、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誌相同或者近似的
(壹)商標的文字構成、圖形外觀或者其組合與“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圖案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的,判定為與該名稱、標誌相同。
(二)商標的文字構成、圖形外觀足以使公眾將其誤認為“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圖案的,判定為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誌近似。
八、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壹)商標的文字構成與民族名稱相同或者近似,並醜化或者貶低特定民族的,判定為帶有民族歧視性。
(二)商標帶有種族歧視性的,判定為具有不良影響,適用《商標法》第十條第壹款第(八)項的規定予以駁回。
九、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的
十、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的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壹)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的
(二)具有政治上不良影響的
1.與國家、地區或者政治性國際組織領導人姓名相同或近似的。
2.有損國家主權、尊嚴和形象的。
3.由具有政治意義的數字等構成的。
4.與恐怖主義組織、邪教組織、黑社會名稱或者其領導人物姓名相同或近似的。
(三)有害於種族尊嚴或者感情的
(四)有害於宗教信仰、宗教感情或者民間信仰的
(五)與我國各黨派、政府機構、社會團體等單位或者組織的名稱、標誌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與我國黨政機關的職務或者軍隊的行政職務和職銜的名稱相同的
(七)與各國法定貨幣的圖案、名稱或者標記相同或者近似的
(八)容易誤導公眾的
1.容易使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等特點產生誤認的
2.公眾熟知的書籍的名稱,指定使用在書籍商品
3.公眾熟知的遊戲名稱,指定使用在遊戲機或者電子遊戲程序的載體等商品及相關服務
4.公眾熟知的電影、電視節目、廣播節目、歌曲的名稱,指定使用在影視、音像載體的電影片、電視片、唱片、光盤(音像)、磁帶等商品及相關服務
(九)商標由企業名稱構成或者包含企業名稱,該名稱與申請人名義存在實質性差異,容易使公眾發生商品或者服務來源誤認的。
(十)具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十壹、含有地名的商標的審查
(壹)含有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名的商標的審查
(二)含有公眾知曉外國地名的商標的審查
(三)商標文字構成與我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同,但字形、讀音近似足以使公眾誤認為該地名,從而發生商品產地誤認的,判定為具有不良影響,適用《商標法》第十條第壹款第(八)項的規定予以駁回。
(四)商標由本條以外的公眾熟知的我國地名構成或者含有此類地名,使用在其指定的商品上,容易使公眾發生商品產地誤認的,判定為具有不良影響,適用《商標法》第十條第壹款第(八)項的規定予以駁回。
(五)商標所含地名與其他具備顯著特征的標誌相互獨立,地名僅起真實表示申請人所在地作用的,不適用《商標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