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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晉南朝問題

破土制度是東晉南朝時期安置流民的獨特制度。簡單地說,它似乎是為了解決華僑縣的問題。金永嘉葬禮後,大批北方流民南下。如何安置這些流民成為東晉頭疼的問題。因為如果處理不當,很容易引發暴動和起義,西晉已經有了前車之鑒。對此,東晉采取的做法是設立僑郡進行管理。

為什麽要設立華僑縣?當時大量難民南下,往往集中在某壹地區。所以他們到了南方,可以通過在原籍建立僑州或郡縣的方式,迅速管理這些難民,以免引起動亂。尤其是北方的貴族家庭,他們往往氣勢洶洶地向南方進發,沿途帶著自己的人、山歌、佃戶和投靠的人。對於漢族來說,“大地的希望已經成為他們習慣上的商標”[1],他們在心理上並不能馬上接受背離祖籍的事實,也就是所謂的“有難之人必說:人各有桑,風俗有南北。”.....君子有土氣之韻”[2]。所以這種保留原有州縣名稱的方法滿足了他們的心理。而且華僑縣的設立,很可能是出於統治者快速收復北方土壤的夢想。

東晉譙周縣主要有四個中心區:淮南區、江南區、漢水流域、宜州區[3];基本上是少數難民集中的地區。但是這些華僑縣縣的設定很混亂。“地理不平,其詳難舉。其實是由於突然改名,反復分疆土,或壹郡分四五,四五中有強攥,不好學。”[4]之所以變成這樣,主要是因為這些縣的托管性質,即沒有實際的地理範圍(實土)。皇帝任命的管理人員只管理流民,這些人居住在南方的郡縣。這樣,這些僑縣極不穩定(統治者經常改變某個僑縣的治理範圍),實際操作起來非常混亂,與原有的縣相沖突。“郡守為長官,職位無常,或在臺任職,或取官職”[5]。而且華僑縣縣多,令人目不暇接。從建議[6]“今貧瘠小縣縣並,五千戶以下者,不為縣,壹千戶以下者,不為縣”來看,當時極有可能有數百戶甚至數十戶稱為壹縣,縣縣之多可想而知!

在僑縣建立之初,這壹制度對穩定流民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為僑縣的流民可以享受壹些優惠待遇。太元年,太守範寧曰:“今宜立正政,以土分民戶,明考科目,修魯武之法。.....君子有土氣之慨,小人有服之憂。”據此推斷,在土崩之前,僑鄉郡縣的流民很可能不用承擔徭役,不交租稅或交租稅很少。這樣寬容的政策,對北方人民極具吸引力。其實東晉初期的稅收政策,理論上真的很輕。五年六月,東晉成了鹹和帝,龍和二年,稅降為兩升,比曹魏還輕,比西晉還輕。再加上南方相對穩定,北方人大量南下。

華僑縣縣畢竟是治標不治本,這樣混亂的局面不可能是長久之計。所以,壹旦難民安頓下來,安心生產,如何處理這些僑縣縣就擺在了我們面前。東晉統治者采用“破土”的方法。以下是難民潮次數與實施土斷的對比表:(據王《魏晉南北朝史》)

北方難民的南遷

土端

西晉永嘉元年=公元307年。

司馬睿移至鎮江以東,難民渡江。

東晉泰興四年= 321年。

東晉時,黃河以南、淮水以北地區失守,流民渡河。

1,東晉鹹和帝=公元326-334年。

2.東晉鹹寧七年= 341年。

東晉永和五年=公元349年。

桓溫出兵關中,流民南下。

3.東晉興寧二年喪=公元364年——耿旭制。

太原八年,東晉孝武帝=公元383年。

在水邊,難民過河。

4.東晉安藝兮八年九年= 412-413。

東晉藝兮十二年=公元416年。

劉裕北伐,流民南渡

宋文帝元嘉二十七年=公元450年。

北魏南侵,流民渡江。

5.宋孝武帝元年=公元457年。

宋明太史帝第二年=公元466年。

失淮北四州、豫州淮西之地,流民南渡。

6.宋後廢除元徽元年=公元473年。

7.齊皇帝成立三年= 481年的樸。

8.梁武帝孝嚴田健元年=公元502年。

9.陳文帝天加元年=公元560年。

從表中可以看到壹個很有意思的現象:每壹次難民潮,近二三十年幾乎都會有壹次土崩瓦解。兩三代過去了,北方來的流民早已“定居土”,“山崗、山脊、墳塋、柏樹都已成行”。是時候把這些難民納入正常的“戶與人的編制”了。有些學者過分強調削地是為了剝削,這是不必要的。從國家管理的角度來說,也需要進行切地,把人納入正常戶籍。

每次破土的情況不壹樣,也能看出破土的目的和效果。

其實土端最早的嘗試是在西晉太康年間。魏官、司馬亮、李忠都上書恢復鄉村選舉。他們認為曹魏氏的“九品”制是壹時之策,“使天下觀望,唯地方為重,人棄德而輕忽事業,爭多少是尖刀末,傷風俗”,故應恢復鄉村討論。但由於“人的遷徙”,流民仍在家鄉,所以要實行“地斷”:“決定在府以下,以住為正,無客則遠家。”這樣就可以“殺鄰同鄉,皆在市,在縣,即長壽,廢正九品之制,以揚善進才,各由鄉議。”可見,土端最初的意義是將移民納入所在之地,目的是便於恢復農村選舉選官的制度,以“保民育,明風俗政,文法結合”,希望打破貴族家庭的壟斷,穩定民心,為國家選出真正賢能之人。但是,這個建議最終沒有被采納。原因是魏晉時期“上層無貧,下層無權”的政治局面,王權也依賴於貴族家庭,國家局勢動蕩,實現熱烈的“鄉村討論”的土壤不復存在。[7]

東晉南朝的破土制度始於東晉鹹和帝年間。《陳數》只載:“康,回丞相,鹹中土破,故為長城人。”萬先生以鹹和二年為中考,取消白卷,全部“畫壹”歸入黃卷——《晉書》。[8]

第二次破土是在鹹康七年:“夏四月,丁卯...實際上是壹個家庭,所有的王子和王子都在土地休息。”胡三省晉城鹹康七年的《資治通鑒》記載:“當時太子庶人從北方來,僑居河左。今天都是以土著為主,也是白人。白人國籍,戶口;宋、齊下有黃書。”在此,壹般學者贊同的說法,即《黃白紀》以不同顏色記載戶籍信息,分別代表南方土著和北方移民。但經過詳細考證,高敏先生認為,白己並不是把移民的戶籍公布在白紙上以示與土著的區別,而是指作為斷地對象的空戶籍——不納稅。在這裏,他認為:“白”是空幻的,“白”對應的是“實戶”;斷地的目的或實質是“僑戶本土化,無稅戶服務調整,空戶實戶化”。[9]高敏對土端和白芨本質的分析是好的。但他的論點故意繞過了黃與白的表面區別,過分強調了“白”的“假”意,可能不妥。範寧說:“聖王造制,無黃白之別。”可見不僅黃基和白基對應,黃基和白基也對應。如果把黃皮書理解為“黃皮書”或者用黃皮書[10]註冊的賬號版本,那麽“白皮書”很可能就是用白紙註冊的賬號版本。其實質恰恰是為了區別於“黃基”,表達海外華人的人口。因此,我同意胡三省的觀點,白人民族的本質是不言而喻的。

這個土斷層的背景值得關註。東晉18年稱帝,這壹次的土崩是在他死前壹年進行的。這些年,南方天災人禍不斷。水災、大旱、地震等天災對生產不利,人禍更具破壞性:鹹和元年十二月,蘇軍隨祖嶽造反,入侵建康,在固戍、蕪湖作戰,放火搶劫,“民哀震動城”,直到鹹和四年,卻“戰後,宮室灰飛煙滅”,只好重修。當時調租可能不重(見上),但民生蕭條,為了建宮,徭役不應輕。五年九月,“建新宮,建花園城”,“幾天就完成壹個孩子的辛苦”,七年十二月遷入新宮。另外,不管是叛軍還是壓迫者,為他們而戰的人都是普通人,兵役永遠不會輕。其實這個問題很嚴重。“算上軍稅米,懸在空中的石頭有五十多萬。”這種情況下,破土時統治者的意圖很明顯。如果將白種人並入黃種人,這些難民就不能再享受不調劑、不服役的待遇,這樣政府的收入就有了保障(更廣泛的稅源),也更方便“召役”。[11]

第三次破土是在愛興寧二年:“三月,人廣讀之時,法嚴禁之,謂之耿旭制”。這壹次屠段最出名,大概是因為桓溫主持,雷厲風行,司馬宣又破了禁令。這壹次,嚴禁貴族家庭藏匿自由難民。司馬宣極力隱藏五戶人家,結果被“收買廷尉”的桓溫識破。在此基礎上,王先生認為的土壤已經進行了徹底的破碎。[12]我覺得情況沒那麽樂觀。因為司馬宣是“中書侍郎”,也就是說政府沒有辦法禁止世家大族的這種藏匿行為。即使有暫時的效果,但他們的依賴人口在增加也是不爭的事實。[13]另壹方面,在這樣的執法力度下,還有人依附於世家大族,說明政府的盤剝其實比世家大族更重(即使政策上不重)。其實政府的盤剝真的很重。據範寧介紹,人大十六屆被劃為全日制學生,十三屆被劃為半日制學生。原來分別是十九和十五;十三還是個孩子。辛苦如此之重,百姓不惜“罰殘脫發”,“兒女不再養,寡婦不敢嫁。”這樣自然會有越來越多的人依附於貴族家庭。大部分難民南下有兩個目的:壹是財物在戰爭中被毀;二是受不了北方苛刻的剝削。因此,元帝早年的政策(如免稅)非常有吸引力。南下破土後有兩條出路:壹是依附大家庭,二是自己種地,成家立業。都是被剝削的,要麽被大家族剝削,要麽被政府剝削,就看哪個生活更好了。政策初期,很多人應該會選擇後者,但隨著征地和稅收的加重,選擇前者的人只會越來越多。[14]

雖然土地休耕被劉裕稱為“富可敵國”,政府壹時獲利,但長期效果並不理想。10年後仍是“浪費錢財,國庫空虛。”隨著流民的不斷南遷,僑縣縣的處理情況並不顯著,依然是“下官化為老板,復職無極限”,“拖民、設學、物遷,人人換地、文書圖書,存款人少”。

第四次土壤破裂是在伊Xi時期。《宋書·武帝紀中》:“地按界破,非是例外,只有徐、燕、青三州居金陵。流諸住郡郡,多並省。”土破由劉裕主持,說“凡稅役皆要調整,以見戶為宜。”從“所有不被軍國主義者資助,靠看守屠戮獲利的人,除了現在的壹切”來看,執法力度也比較大。但是,為什麽“徐、燕、青皆居金陵,無壹例外”呢?之前三次土崩都沒有這種情況。南朝宋孝武帝孝宗元年“歲,南徐州僑始租”,但梁武帝田健元年,仍要“破南徐州僑郡”。為什麽這個地方如此特別?從興寧到藝兮的30多年發生了什麽變化讓這個地方如此特別?

據宋《周樹郡誌》記載,金陵郡位於吳郡以西的無錫,即今天的常州、鎮江壹帶。三國時在吳設毗陵殿農都督。東晉泰興帝初年“郡、丹徒郡治京口”,後改地方為丹徒。京口和丹徒都在鎮江附近。這屬於揚州,八年宋文帝元甲屬於南徐。而南徐州之前是華僑州縣,並沒有“真正的土地”。到了才“割揚州金陵,兗州九郡華僑歸燕”,而在此之前,其僑居範圍和名稱都有較大變化。在大地震之前,徐州在江南和江北的範圍內,包括金陵。兗州也是。晉城皇帝的華僑定居在中國南方的兗州,並把他們送到京口。南青州轄廣陵(今揚州),還涉及金陵郡。也就是說鎮江附近沒有土崩瓦解。

金陵縣有很多華僑聚居的縣,“包括南東海、南蘭陵、南東關、南彭城等20多個縣”[15]。也有很多北方貴族家庭靠華僑在此定居。京口有很多大家族。《晉書·刁解傳》附《隗囂傳》稱渤海刁氏“平實富庶,奴才殷實節儉,為京口蛀蟲”,而沒落之家“隨母居京口”,儒生徐承誌“屬永嘉之亂”,於是與鄉民臧昆等人領子女拜會千余士。再加上此地是傳統的江南各民族雜居之地,所以政權非常強大,可以說是王朝政權的基石。所以這裏的利益應該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因為土破的內容,所以這裏包車也就不難理解了。

更重要的是,它也是壹個軍事據點。京口附近是荊、楊鬥爭和壹方晉升的重要基地。特別是過去30多年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北府兵的大本營也在這裏。“元初,謝玄北鎮廣陵,...鼓起更大的勇氣,與何謙壹起被囚禁在東海、瑯琊的諸葛侃、樂安的、東平的劉軌、西河的和的吳中等人。,與孟曉壹起選擇。宣隨獄從軍,率精銳為前鋒,百戰百勝。號碼是“北府兵”。“北服”就是京口。[16]可見“北府兵多來自徐、燕、清諸國”[17]。此外,歷屆北府兵統治者,如謝玄、王恭、劉牢之、劉裕等,都曾掌管京口鎮。與軍事有關的材料、人力等。也來自這裏。如謝玄任建武將軍、兗州刺史、廣陵盟主、江北軍政監時,就“上書法宣致三國”。[18]可想而知,這裏是北府兵的腹地,應該是控制最好的地方,也是統治者最了解的地方。統治者為了保證其穩定,也不願意大做文章來破地。更何況當時劉裕是揚州的牧羊人。如果他指示各地破土,他那些世家大族聚集的金陵地區就很難辦了。他為什麽要給自己找麻煩?直到文帝統治相對穩定,朝廷才有精力和財力進行這方面的改革。在這期間以及接下來的壹年裏,政府合並了很多華僑縣,原本混亂的局面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在此基礎上,許多華僑縣也擁有了真正的土地。但所謂的“南徐州外籍人士租金”到底到什麽程度,也值得思考。後來又出了幾部土破,但都沒有前幾部出名。

另壹方面,東晉南朝統治者對流民的政策是:設置僑郡、縣是必要的,在不穩定的情況下管理流民是有效的;壹段時間後跟進土破的制度也是順應時代發展的。但是,某種程度上,這種制度是殺鵝取卵的做法。因為壹方面強制難民入籍,另壹方面入籍後發生的事情又不能保證他們留在國內。雖然取得了暫時的利益,但從長遠來看,只會讓人民不堪重負,人口減少。因此,為了保證穩定的稅收來源,我們必須輕佻,鼓勵生產。而這必須有穩定來保證。然而不幸的是,魏晉南北朝恰好是中國古代最混亂的時期之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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