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
關於鼓勵扶持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的意見
為紮實推進我區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激勵激發全區上下特別是新型農村經營主體致力於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進壹步拓展農民增收、農民就業、農業增效新渠道,特制定本意見。
壹、宗旨和目標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針,全面落實濟任發[2014]1號文件精神,按照“依托城市、發展農業,服務城市、富裕農民”的發展思路和發展都市型現代農業戰略定位,突出“南水北林”特色,緊緊圍繞“都市農業園區化、稻區耕作機械化、稭稈利用生態化、林下種養多元化”的目標,突出改革創新,突出科技支撐,突出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突出生態、可持續,全力創造新特色、構築新優勢,加快實現由壹產向壹二三產融合發展轉變,由傳統農業向都市型現代農業轉變。
二、原則和要求
(壹)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堅持市場在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尊重市場規律,發揮政府的導向作用,引導產業發展向生態高效發展。
(二)堅持突出重點、集中使用。突出優勢,突出重點亮點,突出引領示範,突出弱點難點,集中力量打造新亮點,構築都市型現代農業新優勢。
(三)堅持以獎代補、先幹後補。鼓勵都市型現代農業各類產業發展,實行以獎代補、先幹後補、不幹不補。
(四)堅持工作到項目、獎補到項目。把產業發展項目化,獎勵扶持到項目,以項目推動工作,最大限度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
(五)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從項目申報、立項、監管、考核等全過程實行公開透明,體現公平公正。
三、重點和範圍
區政府每年設立2000萬元農業發展專項基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按照區委、區政府對都市型農業的發展戰略定位,突出
“南水北林”特色,重點扶持以下農業項目。
1.都市型現代農業示範園區。重點扶持科技示範、生態高效、觀光旅遊、休閑娛樂、農耕體驗等現代農業示範園區。
2.農業三大創新工程。即稻區全程機械化、稭稈綜合利用、林下高效種養殖等農業三大創新工程的相關項目。
3.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包括農業龍頭企業、市場、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
4.農業科技創新。包括新品種引進、科研院所、品牌塑造、實驗基地等方面。
四、內容和標準
(壹)都市型現代農業園區項目
1.鼓勵發展都市型現代農業示範園區。年內新建各類都市型現代農業示範園區,集科技示範、旅遊觀光、休閑體育於壹體,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流轉土地規模在300畝以上的,壹次性獎勵20萬元。
2.當年被命名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現代農業示範園區的,分別壹次性獎勵園區建設單位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3萬元。
(二)現代農業示範基地項目
1.林果基地。新連片發展經濟林面積200畝以上、成活率在85%以上的,每處獎勵5萬元。新連片發展蓮藕、杞柳面積500畝以上的,壹次性獎勵3萬元。
2.年內連片新發展種苗基地、種質資源基地,面積達到200畝以上,苗木新品種引進基地100畝以上,花卉引進新品種10畝以上的,壹次性獎勵5萬元。
3.水產基地。當年被命名為現代漁業園區的、健康水產養殖示範場(休閑漁業示範點),國家級獎勵30萬元、省級獎勵15萬元,市級獎勵3萬元。
4.年內新建漁種繁育基地,面積達到10畝以上,壹次性獎勵5萬元。
(三)農業三大創新工程項目
1.水稻耕作全程機械化試驗基地。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機械化防治病蟲害、水稻機械插秧、機械收獲全程服務,面積達到500畝以上,每畝補助500元。
凡新建水稻標準化工廠育苗基地,覆蓋面積1000畝以上的,每處壹次性獎勵20萬元。
鼓勵稻區為實施水稻全程機械化開展農田水利基礎實施建設,對確定為水稻全程機械化試點項目區的農田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給予每畝500元補助。
2.稭稈綜合利用。鼓勵企業、合作社、專業大戶、經紀人在小麥收獲季節開展區內稭稈收購或委托收購,凡收購稭稈2000噸以上,給予收購主體5萬元獎勵;收購稭稈5000噸以上的,給予收購主體10萬元獎勵;收購稭稈1萬噸以上的,給予收購主體20萬元獎勵。
3.林下種植基地。林下種植中藥材、食用菌、紫菌、生姜等產業基地,面積100畝以上的,壹次性獎勵5萬元。
(四)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項目
1.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年內被認定為國家、省、市級的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分別給予壹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5萬元。年內被業務部門命名的行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國家級獎勵20萬元,省級獎勵10萬元,市級獎勵3萬元。
2.特色農產品交易市場及新興電子信息交易市場。新建特色農產品交易市場及農產品電子交易市場,主營本地農副產品,年交易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壹次性獎勵投資主體10萬元。年內被命名為國家級、省級農產品交易市場,分別壹次性獎勵投資主體50萬元、30萬元。
3.農民專業合作社。當年被國家、省、市新命名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的,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鼓勵發展以“土地托管”為主要模式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土地托管”業務面積500畝以上,運行規範、並開展壹年以上托管服務,合作社員滿意的,壹次性獎勵3萬元。
4.家庭農場。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穩定、推廣應用新技術且平均效益比普通農戶高30%以上,投資規模不少於100萬元、經營規模300畝以上、在區工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的家庭農場,每處壹次性獎勵5萬元。
5.種糧大戶。年內從事糧食規模化生產、集約化商品化生產,規模達到30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壹次性獎勵5萬元。
(五)農業科技創新項目
1.農業科研機構。鼓勵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與農業科研院所開展合作。對與國家級、省級、市級科研院所合作建立農產品科技研究院、研究所,分別壹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
2.對年內獲得有機、綠色、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的申請主體,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的壹次性獎勵;年內新獲得國際有機農產品(基地)認證的,給予壹次性2萬元獎勵。同壹基地或產品不重復享受。
3.年內新獲得國家農產品原產地保護標誌的,給予壹次性獎勵50萬元;新獲得農產品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的,給予壹次性獎勵30萬元。
4.實施農業品牌戰略,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山東省著名商標、濟寧市著名商標(行政認定)的農產品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5萬元。
5.標準化種植基地。年內新發展設施蔬菜園區集中連片,高標準冬暖式大棚20個以上,年內發展設施花卉園區集中連片,高標準冬暖式大棚5個以上,每棚種植面積960平方米以上,每棚補助1萬元;年內連片新發展拱棚200畝以上,壹次性獎勵經營主體3萬元。
6.標準化育苗基地。新建高標準種苗育苗溫室,引進培育瓜菜、中藥材、苗木、花卉等新品種種苗,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壹次性獎勵10萬元。
7.標準化畜禽基地。當年被命名為畜禽養殖示範場,國家級獎勵20萬元、省級獎勵10萬元、市級獎勵3萬元。
8.鼓勵農業機械化創新,對使用無人機開展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年內面積超過1000畝以上,壹次性獎勵5萬元。
(六)對區委、區政府安排的農業重大項目及投資過億元的農業招商引資項目,實行“壹事壹議”,給予重點扶持。
五、監督和管理
(壹)項目實施單位。本意見所規定的扶持項目實行項目負責制,由區發改局、區農業局、區財政局負責立項、驗收,農業相關部門及鎮(街道)具體負責申報和組織實施。
(二)項目考核驗收。符合條件的各類經營主體和組織通過所屬鎮(街道)及農口相關部門審核後向區農業局申報。項目完成後,經農業相關部門初驗合格的,區財政局、區農業局組織聯合驗收。
(三)資金撥付。經審核驗收合格後的項目專項扶持資金,由區財政局報區政府主要領導批準後列支。
(四)項目監督。區監察局對考核驗收過程全程跟蹤監察;區審計局對項目資金全程監督和審計,確保扶持資金做到專款專用,防止截留和挪用。
(五)項目限制。嚴格界定農業項目禁止發展區域、限制發展區域和適宜發展區域,對在禁止發展區域、限制發展區域、城市規劃區、工業園區規劃區內的農業項目壹律不予審批和扶持。
本意見自頒布之日起實行。此前凡是與本意見不壹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