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老字號的商標侵權案壹直糾紛不斷。壹是,稻香村的南北稻互相商標十余年,直到現在也未有個結果,這其中傾註的心血和資源令人唏噓。
二是,冠生園品牌散落全國數十家公司,上海冠生園與成都上冠冠生園利益分割糾紛不斷。三是,王老吉加多寶商標拉鋸戰吵涼市場,雖最終以“分手”告終,但這次爭奪戰多達20余場,整個涼茶市場也從迅速增長轉為發展放緩,銷售增速首次出現下滑,。凱度消費者指數顯示,截至今年6月,涼茶在家庭消費市場的銷售同比下降9%,而去年同期的增速為1%;家庭滲透率方面最近三年均在下滑,2015年、2016年、2017年上半年分別為51.5%、48.7%和45.4%。四是,解百納多家酒企訴訟九年歷經曲折並多次“翻案”最終和解。還有其他的,年代更為久遠,商標糾紛更為曲折的商標侵權案。商標侵權,自商標概念在我國有所萌芽之後,帶來的除了源源不斷的經濟效益的背後是頻頻發生的侵權事件:商標侵權、假冒商標、商標搶註這些事件令企業家們頭疼不已尤其是老字號的侵權事件,由於老字號壹般都是經營許久的“老品牌”,想要更改商標不大可能,直接放棄商標也就意味著放棄了商標經營背後那些忠實的消費者們老字號侵權事件的時常發生,來看看法律專家怎麽說: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12批4件指導性案例,其中壹例是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有限公司訴重慶市合川區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余曉華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值得關註的是,同德福案例確立的裁判規則,明確了在老字號與註冊商標權利沖突情形下不正當競爭情形的認定,及老字號與註冊商標平行使用的規則,也給老字號品牌的保護指明了方向。換言之,對老字號商標糾紛應有“新解法”。壹些法律專家表示,針對老字號商標糾紛,應從歷史、現實、公平的角度進行裁定,解決途徑大致有三種:註冊集體商標,集體外的企業不能使用;商標使用主體較少,可以考慮商標***有;可在老字號商標前加上“京”、“申”等地理標誌以區別。當然,在具體的裁判過程中,還需根據商標法等法律法規,綜合考慮公眾對搶註商標的知曉程度,使用的持續時間,受保護的記錄,以及宣傳的程度和地理範圍等因素。不過要減少老字號商標侵權,還應在立法上加強對商標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