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產需要公證嗎,費用是多少?有遺囑不需要公證,無遺囑才需要公證。
司法部發布《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即該通知印發之日起,廢止1991年版的房產登記加強管理公證。這就意味著,有遺囑的房產繼承過戶不再需要強制的繼承權。至此,頒布於1991年、適用了25年的“強制公證”規定做法作廢。
根據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需要公證。費用有:
1、證明出生、死亡、身份、經歷、國籍、委托書、婚姻狀況、親屬關系以及是否受過刑事處分,收費10元。
2、證明遺贈撫養協議收費10~50元。
3、證明印鑒屬實的,證明副本、節本、譯本與原本相符、證明影印件與原件相符收費5元。
4、證明遺囑、遺贈、證明產權、證明查無檔案記載,收費10元。
5、證明法人資格、收養、財產分割、證明產品抽樣檢測,收費10~30元。
6、證明擔保書、證明公司章程、資信情況等有關文書,收費50~200元。
7、證明商標註冊,收費50元。
8、證明勞動保險金、養老金、子女助學金的,每件收費5元。
9、證明招標、拍賣、開獎、收費100~150元。
10、證明勞務合同,收費5元。
11、起草、修改合同文本,收費5~20元。
12、證明股票、房屋轉讓、買賣、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的,按股票面額或房價的千分之三收費,但最低收費不得低於10元。
13、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益人收金額總數收費:(1)不滿1萬元的,按1%收費,但最低收費10元 (2)1萬元以上的,按2%收費。
14、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益人收金額總數收費:(1)不滿1萬元的,按1%收費,但最低收費10元 (2)1萬元以上的,按2%收費。
15、證明債權文書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按債務總金額的千分之三收費,原債權文書經過公證的,按千分之壹收費,最低收費10元。
16、保管遺囑或其他文件、證據保全,收費5~10元。
17、繼承權公證費用;
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於200 元。
18、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
根據滬價房(1996)第088號文評估費用根據房地產價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
房地產價格總額(萬元) 累進計費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19、房地產繼承過戶稅費。
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
20、契稅
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1.5%。
如壹套100萬的房子辦理繼承過戶,要承擔5000元的房屋評估費用+2萬元的公證費用+500元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25605元,費用可觀,所以有的人在購買房地產的時候直接將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