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註冊 - 非法經營罪煙草案例是什麽

非法經營罪煙草案例是什麽

壹、非法經營罪煙草案例有:1.1案號:(2011)刑初字第217號主要案情:2010年8月6日9時許,被告人黃曉明駕駛五菱面包車從鶴壁市淇縣秦某某處購買玉溪牌卷煙、紅塔山牌卷煙壹批。回途中,被安陽公安高速交警查獲,被告人黃曉明遂棄車逃匿。1.2裁判要旨:被告人黃曉明具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其在鶴壁市淇縣進煙行為,其行為由煙草管理行政機關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即可,不屬於非法經營罪中的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行為,不應按照犯罪處理。案例2.租用或借用他人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進行經營的行為,不構成非法經營罪。2.1案號:(2014)南溪刑初字第53號主要案情:2012年7月11日,被告人陳某某租用何某甲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在宜賓市南溪區南溪鎮翠金街開設翠金煙酒門市,主要經營香煙、酒類等商品。經當地煙草專賣局查獲,扣押假冒煙草壹批(沒有達到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的立案標準),且核實被告人陳某某也從當地煙草專賣局訂購香煙進行銷售,總金額達360989元。2.2裁判要旨:被告人陳某某、曾某某租用或借用他人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在煙草專賣部門進貨後在指定地點經營,與持證人本人經營沒有實質區別,沒有擾亂市場秩序,也無損國家稅收,不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且被告人持有他人許可證進行經營,法律及司法解釋沒有明文規定應以非法經營罪進行定罪處罰;在被告人陳某某、曾某某查獲的假冒卷煙價值達不到刑罰追究的數額。案例3.在持有煙草零銷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煙草批發行為的,屬於超範圍經營,是行政違法行為,但不構成非法經營罪。3.1案號:(2014)鄂孝感中刑終字第00155號類似的判決書還有(2015)贛中刑二終字第190號、(2015)長安刑初字第00205號判決書、(2014)鄂隨縣刑初字第00058號判決書、(2011)文刑初字第218號判決書、(2016)川1112刑再4號判決書、(2016)川1112刑再3號判決書、(2014)井刑初字第00095號判決書。主要案情:2011年4月至2012年2月,被告人陳新林在未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多次向具持煙草零售許可證的被告人馬某匯、劉某甲低價批量購買煙草,***計4508460元。3.2裁判要旨:被告人馬某、劉某甲持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但多次實施批發業務的超範圍經營的情形,不宜按照非法經營罪處理,應當由相關主管部門處理,不構成非法經營罪。二、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壹)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 上一篇:2011蘇式月餅和廣式月餅的執行標準是什麽?
  • 下一篇:2017木工油漆十大品牌是哪些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