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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出事了,西安地鐵還敢不敢坐了

西安地鐵“電纜門”涉事企業深度分析

西安地鐵“電纜門”事件涉事企業-----陜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凱公司)的經營風險,表面上是因為“偷工減料,提供不合格產品”,導致重大安全事故隱患,遭到法律嚴懲而引起;深層原因其實是實際控制人由於巨額隱形債務壓力,鋌而走險生產偽劣產品,企圖謀取暴利所造成。

1、眼看他起高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

奧凱公司成立於2012年11月,不到四年,其商標就榮獲“陜西省著名商標”稱號,產品進入了成都地鐵、合肥地鐵、西安地鐵,還有寶蘭鐵路、渝黔鐵路等。然而,2017年3月13日,壹名自稱是陜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員工的網友,在網上發布了壹篇名為《西安地鐵妳們還敢坐嗎》的帖文。帖文稱,西安地鐵三號線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所用 “該廠生產的電纜全部為偷工減料,各項生產指標都不符合地鐵施工標準”,不僅會損耗大量動力,還可能發生火災,“在電纜燃燒時會產生大量的有害有毒氣體,………,會奪取在地鐵中受困的成千上萬乘客生命”。

如同平地壹聲驚雷,奧凱公司的企業形象隨之崩塌;緊接著,相關政府部門迅速展開調查,並對西安地鐵“問題電纜”事件嚴厲問責,最終實際控制人王誌偉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2150萬元;其余7名被告人(均為該公司員工)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至12年不等的刑期。事件波及之廣,相關地方職能部門122名責任人,包括廳級16人、處級58人被依法依紀問責處理,令人觸目驚心。

2、奧凱公司經營利潤尚可,實際控制人不至於為謀取暴利鋌而走險

奧凱公司向某金融機構提供的財務報表

(單位:萬元)

年份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5月

從報表可以看出,奧凱公司盈利情況較好,銷售凈利率在9%左右;主營業務增長較快,按照當時發展趨勢,未來發展前景樂觀。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陜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王誌偉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單位行賄罪、行賄罪二審刑事裁定書”:“2015年2月至7月,陜西奧凱公司先後與中鐵壹局集團電務工程有限公司等西安地鐵三號線八個標段施工單位簽訂低壓電力電纜供貨合同”,其生產西安地鐵所用電纜時間應在2015年下半年,此時企業經營狀況較好。

而實際控制人王誌偉從事電纜生產、銷售二十多年,不可能不知道偽劣電纜產品使用的後果,沒必要偷工減料(生產過程中故意只將線纜的兩端各15米左右,按合同要求標準生產以備抽檢,中間部分拉細瘦身,通過內部操作來控制產品質量等次),急功近利,觸碰法律底線,因為按照《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壹百四十條的規定,生產、銷售偽劣產品,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他為什麽還要鋌而走險呢?

3、從個人發展經歷與財富積累過程分析,實際控制人極有可能背負巨額隱形債務,導致其為早日償還巨債鋌而走險

王誌偉1972年9月11日出生於河北省河間市,初中文化,華商記者采訪王誌偉的老家時,其兄王炳路介紹,壹家都是農民,沒有錢給王誌偉提供資金幫助,現場看到其老家只有幾間平房,已經很破舊。

(1)1991年12月至2002年,王誌偉基本以打工為主。 根據2017年3月25日陜西廣播電視臺發布的記者采訪報道顯示,記者在楊淩示範區的采訪過程中,從壹家融資擔保公司找到了陜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三名股東的簡歷。

其中王誌偉的個人簡歷顯示,他曾在1993年到2002年之間在河北新華電纜有限公司任銷售副總,2002年到2006年之間在西安交通大學自修工商管理碩士,曾受公司委派到陜西從事公司的銷售。而根據華商網2017年3月25日的調查(“記者走訪奧凱電纜法人老家 父親:不該擔的不要背” ),河北新華電纜有限公司人事部壹位王姓負責人表示,王誌偉在1991年12月至1994年3月份,在該公司車間當工人;而華商報從西安交通大學相關部門得到答復是:“在我校所有可查詢的系統中均未能查到奧凱電纜負責人王誌偉這個人,王誌偉其人和西安交通大學無任何關系。”

(2)自2003年至2012年,王誌偉無大規模積累財富經歷。從王誌偉對擔保公司提供的簡歷看,未提供該階段任何大規模積累財富經歷,輿論與媒體也未查詢和發現其有任何開辦公司甚至從事個體戶經歷。

根據其兄王炳路介紹,王誌偉早年曾跟隨自己在當地兩家大型電纜企業做銷售,替企業賣電纜。大約2003年以後,王誌偉與鄰村同為農民家庭出身的妻子劉秀芬壹起離開當地,前往陜西打工。“應該還是做銷售。”(見“奧凱電纜實際控制人王誌偉:出身農村初中學歷 跑銷售起家”來源:公司秘聞 2017-03-24)。

公開的工作經歷,就是2009年9月,王誌偉在長江高科電纜有限公司任代理銷售人員(見“陜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王誌偉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單位行賄罪、行賄罪二審刑事裁定書”),然而作為銷售人員收入能有多高呢?奧凱公司整個公司前兩年凈利潤也不過是200萬左右,即使樂觀估計,作為長江公司銷售人員年收入也很難達到100萬元,因為長江高科電纜有限公司經營不善,拖欠各類款項,2013年即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3)公司成立之初的4000萬元巨額增資,很有可能是隱形債務形成。2017年3月21日,華商報記者在楊淩示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到陜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於2012年11月註冊成立,股東最初為兩個自然人劉秀芬和高菲,其妻劉秀芬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持股60%;外甥女高菲為監事,持股40%。

二人應是替王誌偉掛名代持股份,因為根據“公司秘聞” 2017年3月24日“奧凱電纜實際控制人王誌偉:出身農村初中學歷 跑銷售起家”中的報道:“在熟識高菲的壹些人眼中,她和她的家庭似乎沒有這麽大的財力。據王誌偉老家的親屬和鄰裏稱,到目前為止在奧凱工作的高菲沒有買房;大約幾個月前,高菲的母親前往西安,在女兒租住的房屋裏照看出生不久的外孫;高菲的父親則去陜西奧凱公司的食堂當上了廚師,負責給公司員工做飯”。而且如果劉秀芬和高菲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股東,也必然要承擔法律責任,受到法律懲罰。2015年12月,股東劉秀芬和高菲將其所持部分股權轉讓給王誌偉,奧凱公司股權結構最終為王誌偉(71.11%)、劉秀芬(18.46%)、高菲(10.43%),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變更為王誌偉。來源於“風控技術”公眾號,轉載請註明來源

奧凱公司最初註冊資本為5030萬元,但實收資本只有1010萬元(該公司2012年財務審計顯示,當年公司資產總額僅1014.84萬)。直到2013年7月二人才繳足註冊資本,也就是半年多增資4000萬元,該筆巨額資金從何而來?根據“公司秘聞”記者采訪,直到2012年陜西奧凱電纜公司建成,投資建廠的初始資金的來路,包括王炳路在內的兄弟姐妹們都不清楚。

奧凱公司成立前,王誌偉並無大規模積累財富經歷,那麽這筆4000萬元巨額增資,很有可能是來自民間的隱形債務形成;而民間融資的利率,壹般遠遠高於銀行貸款利率。因此王誌偉背負著巨額民間融資本息,為早日還債,經營中急功近利,以致鋌而走險,生產偽劣產品牟取暴利就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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