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的費用:商標分為45類,註冊壹個大類(可選10個小類)費用是600元左右,每個大類可選擇10個小類(默認國家規定),每增加壹個在壹個小類,需增加60元左右;每增加壹個大類(可添加10個小類),相當於新註冊了壹件商標,加收600元。以上是國家收費,找代理公司註冊的話會收取300-500的代理費。
辦理途徑
申請註冊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有兩條途徑:
(壹)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二、辦理步驟
(壹)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願選擇任何壹家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商標註冊申請前查詢(非必須程序)→準備申請書件 → 在商標註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 →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 在交費窗口繳納商標註冊規費 →三到六個月左右商標局發出《受理通知書》→商標註冊申請補正(非必須程序)
申請的流程是:
1、報入妳的商標名稱,查詢沒有相同的,就可以上交申請了。
2、申請後20內,商標局會發壹個受理通知書
3、審查完後,需9個月時間進壹步實質審查
4、完成以上後,下面就進入3個月的公告期
5、3個月無異議的。就可以拿到商標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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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商標,首先要設計好自己的商標,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經過商標局的審核才能正式成為註冊商標。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四條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
第八條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第九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註冊人有權標明“註冊商標”或者註冊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