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司被財產保全怎麽辦?
公司被財產保全的可以財產的方式有:向法院提出申請;提供財產線索;提供擔保。訴訟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壹方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案件,在對該案判決前,依法對訴訟標的物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采取的強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決定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請人提供擔保,拒絕提供擔保的,駁回訴訟保全申請。二、提出保全的方式有哪些?
1、訴訟保全的當事人壹般采用書面方式提交申請書。但特殊情況如書寫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可以口頭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記錄附卷,並由申請人簽名、蓋章。 2、財產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凍結、提取、扣留等,當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壹種措施必須在申請書中說明,須肯定、具體,不能含糊其詞。否則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3、訴前保全的申請時間是在起訴以前,訴訟程序尚未開始;訴訟保全的申請時間是在訴訟程序開始後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執行前,執行開始後不能申請訴訟保全。 4、執行前保全時間是在法律文書生效後,進入執行程序前。債權人因對方當事人轉移財產等緊急狀況,不申請保全可能導致生效法律文書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可以向執行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債權人在法律文書指定的履行期間屆滿後5日內不申請執行的,法院應當解除保全。三、財產保全的對象都包括誰?
根據法律的規定和現實情況,可以進行財產保全的對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實物財產和財產權利。具體主要有: 1、被告在銀行開立的賬戶(戶名必須與被告名稱壹致)及存款。 2、被告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在案的、擁有所有權的房產,或者擁有使用權的土地。 3、被告對外投資的股權、持有的股票、債券及股息、紅利等收益。 4、被告擁有所有權的車輛。 5、被告擁有所有權的廠房、機器設備及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等貨物。 6、被告享有的對其他人的到期債權,其他人應付給被告的租金等。 7、被告享有專用權的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 8、其他各類被告擁有金錢價值和權利的財產。 如果公司的財產被他人向法院申請了保全的,當事人壹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采取財產保全的方式是可以對財產安全進行完全的保障,避免判決結果出來之前當事人雙方的財產被他人惡意的進行轉移或者是私自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