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國考常識判斷:關於商標的那些事兒
壹、商標是什麽?
商標權,是指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所享有的獨占的、排他的權利。在我國由於商標權的取得實行註冊原則,因此,商標權實際上是因商標所有人申請、經國家商標局確認的專有權利,即因商標註冊而產生的專有權。
二、如何取得商標?
1.註冊原則:即商標專用權的取得必須進行商標註冊(商標可以不註冊,但不註冊就得不到法律保護,也不能獲得獨占使用權,別人也可以用同樣商標)。
2.先申請原則:誰先申請並符合申請條件,誰就可以獲得。
3.授予商標權的情形: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4.不授予商標權的情形:
(1)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2)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3)缺乏顯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標誌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註冊。
三、商標權也有有效期?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之日算起。期限屆滿可以續展,每次續展有效期為10年,續展次數不受限制。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壹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四、商標被侵權?
1.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近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2.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4.故意為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提供便利條件的;
5.給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五、商標權被侵權了怎麽辦?
1.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註冊和管理的工作。
2.法律保護商標權有三種方式:
(1)被侵權人有權要求工商管理部門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封存或收繳侵權人的商標標識、消除現存商品或包裝上的標識、處以罰款等。
(2)被侵權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對於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除追究行政、民事責任外,構成犯罪的,對其直接負責人員還可以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商標終止
1.因註冊商標法定有效期限屆滿又末辦理續展註冊,導致註冊商標註銷,商標權因而終止。
2.因商標註冊人自動申請註銷註冊而導致商標權終止。
3.因註冊商標爭議被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註冊商標,而導致商標權終止。
4.因商標註冊人死亡或者終止而導致商標權終止。
5.因商標註冊不當,被商標局撤銷註冊或者經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註冊,而導致商標權終止。
6.因商標註冊人違反商標法規定被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導致商標權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