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的商標規費:2015年10月15日起每件600元,如您是委托商標代理組織辦理,需再交納數額不等的商標代理費用,市場價在100——2000元之間。
申請商標資料的準備:
(1)如果您是以個人名義提出申請,需出示您的身份證個體戶營業執照的復印件。如您是以企業做為申請人來申請註冊,需出示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提供經發證機關簽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有單位公章及個人簽字的填寫完整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10張(指定顏色的彩色商標,應交著色圖樣10張,黑白墨稿1張)。提供的商標圖樣必須清晰,便於粘貼,用光潔耐用紙張或用照片代替,長和寬不大於10厘米,不小於5厘米。商標圖樣方向不清的,應用箭頭標明上下方。申請卷煙、雪茄煙商標,圖樣可以與實際使用的同樣大。
擴展資料:
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註冊人許可他人使用註冊商標,可以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該合同應報商標局備案。使用許可合同的方式壹般包括獨占使用許可、排他使用許可和壹般使用許可。
獨占使用許可合同是許可人承諾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存續期間和地區內放棄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標專用權,這種情況壹般在比較密切的合作夥伴之間存在,在約定的期間、領域和區域,被許可人所享有的特定商標使用權與許可人所享有的商標專用權具有了同等的地位。
排他使用許可形式是指在商標使用許可存續期間,除許可人自己依法使用被許可商標外,僅將被許可商標的使用權授予壹家被許可人使用,不再將該商標許可給第二家。普通使用許可中,不僅許可人自己可以使用該註冊商標,也可以將被許可商標許可給多家使用。
許可使用合同也可以分為完全使用許可和部分使用許可。前者是指被許可人可以在所有註冊的商品上使用該商標;後者是指被許可人只能在部分註冊商品上使用該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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