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條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註冊商標轉讓經核準後,應當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1.商標轉讓流程[2]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發放轉讓證書。
2.商標轉讓所需文件:
A.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書;
b .轉讓方和受讓方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C.提交受讓方出具的委托代理委托書,在受理大廳直接提交受讓方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D.申請轉讓的,還應當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E.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當提供經翻譯機構簽字確認的中文譯本。
3.商標轉讓時間:大概需要6-10個月。
轉移路線
申請人可以委托具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定的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也可以直接到國家商標局商標註冊大廳辦理。國家認定的商標代理機構近800家,分布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申請人應當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委托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辦理註冊商標的轉讓,還是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申請人熟悉商標法律法規和相關程序,其經常居住地或營業地郵政服務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標局辦理;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最好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應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在中國的轉移登記。商標局在審查商標轉讓的過程中,經常會向申請人出具《補正通知書》、《駁回通知書》等各種文件。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請人對原申請和答復進行壹些修改。這些文件通常由郵局郵寄。鑒於我國部分地區郵政渠道不太暢通,部分申請人地址發生變更,經常出現商標局出具的文件申請人收不到的現象,影響了轉移註冊的進程。
商標代理組織中的商標代理人熟悉商標法律法規,精通商標業務,能夠準確理解委托人和商標局的意圖,協助當事人對商標局要求的文件進行準確修改,使轉讓註冊申請的審查工作順利進行。
商標轉讓準備材料
商標轉讓申請書必須使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並公布的統壹格式。申請可以在商標局註冊大廳領取。也可以在網上下載。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由代理機構提供。
申請商標轉讓,應當向商標局提交下列文件:
1.商標轉讓申請書,由申請人和受讓人蓋章;
2.受讓人蓋章的商標轉讓委托書;
3.受讓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按要求支付商標轉讓申請及其他費用;
5.委托專業機構辦理的,需要繳納部分費用(費用由委托機構固定);
商標轉讓時間
1.商標局在收到轉讓申請[1]後15天內發給《轉讓註冊商標核準證》。
2.自申請成立之日起三至四個月內可收到註冊商標核準轉讓證書。此證書應與原商標註冊證壹起使用。
3.《註冊商標轉讓核準證》上註明的日期為轉讓登記的生效日期。
公告申請取得許可和代理:商標局審核通過後發布公告,代理人向轉讓商標的受讓人發送商標註冊證。
直接申請註冊轉讓:商標局審核通過後發布公告。轉讓註冊受讓人應當在收到轉讓註冊通知後三個月內到商標局領取證書,還應當攜帶:
(壹)領取轉移登記通知書的介紹信;
(二)受讓方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三)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應加蓋當地工商部門的印章。
(四)接收轉移登記通知;
(5)受讓方名稱變更的,應附工作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
我希望我能幫助妳采納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