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伐
無論是內地IPO還是香港IPO,專業中介機構的參與都是企業上市計劃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中介機構對企業上市的成功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主要中介機構包括保薦人、律師、專業會計師、估價師等。
在確定了赴港上市的發展戰略後,我們將首先與保薦人、承銷商、會計師、評估師召開中介機構協調會,尋求所有中介機構在上市過程中的全力配合。
在前期準備階段,保薦人需要對擬上市公司進行定量分析,對其各方面進行評估。對於計劃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必須有不少於三個會計年度的經營記錄,同時必須滿足盈利測試、市值/收入測試、市值/收入/現金流測試中的任意壹項要求。
達到香港上市要求後,公司在此次上市中最重要的環節就是重組。中介部門將結合公司未來發展方向,對公司業務、股權結構、財務狀況進行重組,使其成為符合上市要求、吸引投資者的新實體。
審批階段
以上,重組完成後,擬上市公司可以向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預約暫定聆訊日期。
至少在聆訊日期前25個營業日,公司提交上市申請表並支付首次公開招股費用。
證券交易所將對質量評估進行詳細審查:
1.是否符合上市資格;
2.是否適合上市;
3.業務是否可持續;
4.遵守《上市規則》、《公司條例》、《公司(清盤及雜項規定)條例》及《證券及期貨條例》;
5.是否存在重大披露錯誤或遺漏...
初步受理上市申請詳細審核後,證監會或港交所仍可因資料不全將申請退回,申請發揮作用後,可重新審核,即快速審核:
1.快速審查適用於上市部發回的請求審查申請的決定;
2.申請人和保薦人有權要求復核上市部門發回申請的決定和上市委員會同意該決定的裁定。
評審方式為雙重評審:
1.上市部發回的決定由上市委員會審核;
2.上市委員會發回的決定應當經上市(復核)委員會復核。
經詳細審核,證券交易所出具意見的時間如下:
1.第壹輪意見:收到申請後十個工作日內發出;
2.保薦人的回復必須完整、詳細,否則港交所不予審核,港交所明確規定不接受類似“部分信息稍後更新提供”的說辭;
3.合格人員報告由從專家組中選出的外部企業顧問審查。雖然基本上所有顧問都同意遵循簡化的列名程序,但仍可能出現延誤。
排期聆訊時間表
上市時間沒有預設的確切時間表,主要看保薦人回復相關問題的時間和質量。
例如,假設有兩輪意見,保薦人對每輪意見的回復需要5個工作日,上市申請預計在提交後40個工作日左右提交上市委員會進行聆訊。如果只有壹輪意見,保薦人需要15個工作日回復,則可以在25個工作日左右將上市申請提交上市委員會進行聆訊。
銷售階段
聽證會通過後,公司和承銷商開始了股票發行的壹系列宣傳工作。
在發行階段,上市公司會根據發行時的市場情況決定壹個價格區間,然後邀請投資者在該價格區間內提前表達認購意向,最後根據認購結果決定最終發行價格。香港市場以配股和公開發行為主。終於塵埃落定,新股定價上市。
與在中國上市的區別在於:
作為委托人的權利
商業記錄
管理穩定性
實際控制人
最低市場價值
商業收入
利潤要求
流
同業競爭
持有的公眾股份的最低數量
財務報告的生效時間
國有股減持
定價模式
投資集團
股權激勵機制的實施
後續發行
參考:網頁鏈接
以上是貝利為妳整理的問答。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