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資采購不可忽視的五個方面1。重視經營者的主體資格。到有固定場所、證件齊全的農資經營單位或銷售點購買。農業經營者應當持有營業執照,從事種子、農藥經營的,還應當持有種子、農藥經營許可證。不要貪小便宜,要相信那些壹村壹村走的促銷員。
2.註意檢查包裝標簽是否規範。正規廠家農產品的標識有產品名稱、商標、營養成分含量(等級)、凈重、生產日期、保質期、合格證和產品使用說明書、廠名、地址等。農藥標簽還包括“三證”,即農藥登記證、生產許可證或生產批準文號、產品執行標準號,以及產品名稱、有效成分、含量、毒性、用途、重量、使用方法、生產日期、有效期、註意事項和企業名稱、地址。不要購買包裝破損、標簽不清的散裝種子和農資。不要被不法廠家在肥料包裝上使用的“納米肥料”、“高科技復合技術”、“進口肥料”等模糊概念或新名詞所迷惑。購買時壹定要註意肥料中有效成分的含量。有些肥料含量低,標記高。遇到此類問題,要向經銷商索要肥料質檢報告,同時及時索要並妥善保存購貨憑證,避免上當受騙,便於投訴處理。
3.註意購買的商品種類是否合法。國家明令禁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對硫磷(俗稱1605)、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種劇毒農藥。國家禁止銷售和使用的其他18類農藥:六六六、滴滴涕、毒殺芬、二溴氯丙烷、殺蟲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劑、狄氏劑、汞制劑、砷、鉛、雙氯芬酸、氟乙酰胺、草硫磷、毒鼠強、氟乙酸鈉、毒鼠強矽等。
4.仔細閱讀說明。許多農產品(如農藥、化肥等。)不壹定是通用的。不同的作物對農藥、化肥等有不同的要求。少數經銷商在銷售其產品時,不向農民明確使用範圍和用量,只說所有作物均可使用,容易造成損失。
5.註意索取發票或購物憑證,以便發生消費糾紛後提供證據,便於解決糾紛。發票或購貨憑證要有產品名稱、規格、批號、數量、價格、進貨時間等信息,經營者要在發票上蓋章或簽字認可,並註意保留發票、購貨憑證和少量原始農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