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個層次,首陀羅是被征服最多的土著,屬於非雅利安人,由高級仆人和服侍飯菜、做飯的工匠組成,是人口最多的種姓。被認為是低賤的職業。在種姓制度中,來自不同種姓的父母所生的後代被稱為混血姓氏。
第五種姓,稱為賤民階級,也稱為賤民或大樸正洙,大多從事最低的職業。賤民不是印度的人,也不在四大種姓之列。在印度早已廢除種姓制度的情況下,種姓制度的殘余依然影響著印度人,比如不要對高種姓開槍。
擴展數據:
印度、孟加拉國、斯裏蘭卡和其他國家使用種姓制度嗎?[1]?基於血統論的普遍社會制度,其中印度最為嚴重。也稱為基礎系統(印地語:?中文:印度的種姓制度)。
種姓制度以統治階級為中心,以職業為基礎劃分出許多內婚群體,即種姓。各種姓氏根據居住的地區不同分為許多次種姓,這些次種姓又根據居住的聚落不同分為許多聚落種姓。這些定居種姓最終被劃分為不同婚姻制度的氏族,於是它們環環相扣,融合成壹套分散在印度次大陸的社會制度。
因此,種姓制度涵蓋了印度社會的絕大多數群體,與印度的社會制度、世界觀、宗教和人際關系密切相關。可以說是傳統印度最重要的社會制度和規範。它最初是隨著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產生的壹種社會制度。
最初的種姓制度不是為了劃分階級和人民,而是為了保證雅利安人的統治權力,在各種工作崗位上保留壹定數量的人。
但隨著馬穆魯克、莫臥兒等外來伊斯蘭征服者統治印度,種姓制度為了政權的需要進行了多次調整,並為了滿足英屬印度殖民者的需要,將其固定化、僵化,成為壹種嚴格的階級秩序體系。由於這種制度中的不平等,與近代西方國家出現的民主制度和人權思想有很大不同。
因此,它常被批評為反現代化的落後制度,甚至被視為阻礙印度社會進步的毒瘤。1947年印度脫離殖民體系獨立後,種姓制度的法律地位被正式廢除,各種種姓分類和歧視被視為非法,但在實際社會運行和生活中仍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百度百科-種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