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將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市委八屆五次會議精神,按照國家知識產權試點和示範城市的部署和要求,緊緊圍繞廣州建設現代化大都市、提升綜合競爭力的現實需要,以創建國家知識產權示範城市工作為突破口,以城市試點工作為基礎,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為導向。從新的高度、廣度和深度全面推進廣州知識產權創造、管理、實施和保護,切實提高企事業單位掌握和運用知識產權的綜合能力,全面提升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法治意識和誠信水平,積極營造“兩個適宜”的城市環境和良好的經濟秩序,促進科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工作目標
(壹)總體目標。
確立知識產權戰略在建設現代化大都市、實現率先發展、加快發展、協調發展過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實加強對知識產權工作的宏觀指導和政策引導,構建健全高效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協調機制;積極引導、鼓勵和支持企事業單位開展技術創新和發明創造,進壹步促進自主知識產權數量和質量的不斷提高;圍繞創新體系建設,著力培育有利於區域經濟長遠發展的自主知識產權,加快知識產權產業化進程;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法制化、規範化水平,建立健全執法協作機制,增強知識產權制度運用和自我保護能力,充分發揮中心城市的引領和輻射作用,爭取盡快申報成為國家知識產權示範城市。
(二)近兩年的具體目標。
1.研究制定《關於加強我市知識產權工作促進自主創新的若幹意見》和《廣州市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制定完善知識產權發展和保護相關規定。
2.專利申請量年均增長超過16%,兩年專利申請量突破1萬件;力爭年申請PCT國際專利和國外專利50件以上。
3.兩年內,註冊商標總數達到15萬件,中國馳名商標達到10件以上;繼政府部門軟件正版化之後,力爭在兩年內實現其他機關正版化。
4.實施“廣州知識產權支撐工程”,選擇300家科技創新重點企業、2個重點區域、1個重點產業作為支撐對象,進壹步提升全市知識產權創造能力和發展潛力。
5.圍繞支柱產業和重點發展項目,重點推進20個以上符合廣州產業發展方向、對全市經濟發展具有引領作用的專利技術產業化示範項目。
6.培訓企事業單位、機關等人員達到2.5萬人次;高校知識產權學院培養本科生不少於120人,雙學士不少於50人,研究生不少於10人。積極推進中小學生知識產權教育,培養學生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
7.行政執法規範化和知識產權保護進壹步加強。調解專利糾紛年結案率達95%以上,查處假冒專利案件年結案率達98%以上;商標侵權案件結案率達98%以上;版權保護法律體系更加完善,侵權盜版行為得到明顯遏制。
8.建立健全“廣州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聯防體系”,啟動知識產權預警平臺建設,選擇壹批重點行業和企業開展專項技術分類、跟蹤和預警分析。
9.初步建成城域網國內外專利檢索和專利統計系統,完善全市知識產權信息支持和服務體系。市專利信息研發中心的平臺建設符合國家和省的相關要求。
10.推動成立專利代理行業協會和若幹行業保護協會,不斷完善專利中介和行業服務體系。
三、工作原理
(1)服務中心原則。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的作用,把廣州建設成為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國際化城市,精心打造經濟中心、文化名城、山水之都,建設成為帶動全省、輻射華南、影響東南亞的現代化大都市。
(2)突出重點原則。根據廣州自身優勢和基礎,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以全面知識產權建設為重點,以基礎性、突破性工作為重點,體現廣州特色。
(3)示範效應原則。創新工作思路,深化工作內容,探索工作規律和經驗,加強與友好城市的合作,努力對其他地區的知識產權工作發展起到示範和帶動作用。
四、工作內容
(壹)完善工作制度,不斷提高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水平。充分發揮市知識產權局會議職能,加大統籌協調力度。以成立區(縣級市)知識產權局為契機,建立市、區(縣級市)知識產權管理運行機制,制定區(縣級市)知識產權(專利)發展目標、任務和工作考核體系,指導區(縣級市)全面開展知識產權工作。不斷完善重點企業、行業、高校和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網絡。加強對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的指導和管理,推動成立專利代理行業協會,提高我市知識產權社會化服務水平。建設並逐步完善全市知識產權信息管理平臺,初步建立城域網中外專利檢索和專利統計發布系統,提高信息化水平。
(二)加大宣傳培訓力度,不斷擴大宣傳,提高培訓水平。拓展宣傳內容、範圍和渠道,創新形式和方法,抓住“4·26”世界知識產權日、“科技活動周”等重要時段,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和科普載體,開展知識產權宣傳教育活動。進壹步加強知識產權講解員工作,推動知識產權宣傳進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和機構,全面提升企業、機構和社會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和認知能力,在全社會營造尊重知識、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的領導和管理人員參加不同層次的知識產權培訓班、論壇和講座,提高他們運用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和能力。會同高校知識產權學院,啟動知識產權高級人才和各類應用型人才培養教育工程,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
(3)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進壹步優化知識產權保護環境。以全國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為契機,結合市場監管和打假行動,全面深化廣州市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爭取出臺《廣州市舉報模仿假冒他人專利行為獎勵暫行規定》,強化主動保護,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和水平。繼續加強部門聯合執法,推進省際、城際執法合作,全面加大執法力度。以專項市場調研和展會保護為重點,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改善廣州招商引資和經貿交流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繼續深化商品流通領域承諾銷售“正品”活動,開展工業企業知識產權信用承諾活動,加強工業企業信用建設,在全社會倡導誠信道德的良好風尚。
(四)積極開展園區試點示範工作,推進配套項目,加強項目管理政策引導,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能力。積極組織園區參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試點示範的要求,以五大園區(天河軟件園、黃花崗信息園、廣州科學城、南沙信息園、民營科技園)為重點對象,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信息服務體系,促進技術創新,培育自主知識產權,提升產業發展水平。啟動實施我市知識產權支撐工程,重點選擇科技型和外向型企業以及重要行業和地區開展試點,促進技術創新和發明創造,提升運用知識產權制度和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核心競爭力。加強項目管理的政策引導,優先支持各級各類科技計劃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項目,鼓勵和支持重大、關鍵技術項目知識產權的應用和保護,不斷提高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全面提升我市知識產權的創造能力和發展潛力。
(5)加大專利技術實施和產業化力度,提高知識產權實施效果。依托和完善廣州專利技術轉化服務平臺,緊密結合科技成果產業化,推進國家專利產業化基地、省級專利實施計劃和市級專利技術產業化示範項目實施。充分利用現有科技政策和專項資金,積極推動對我市經濟長遠發展有利、有市場前景、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的實施和轉化,促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業形成和發展,提高知識產權的實施效果和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
(6)擴大對外合作與交流,提高涉外知識產權工作水平。學習和掌握國際慣例和規則,拓寬涉外知識產權工作視野。舉辦壹批具有特色的高水平涉外論壇,組織相關人員到知識產權管理具有優勢的國家和地區學習、考察和培訓。完善涉外知識產權統籌協調機制,做好涉外企業知識產權調查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廣州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聯防體系,著力構建“廣深佛港”(3+1)城市知識產權發展保護聯動機制。
(七)推進政策研究,加強知識產權工作的宏觀規劃和政策指導。聯合企業、高校、科研機構、行業協會等社會力量,以課題研究、論壇、研討會等形式推進政策理論研究。在原有工作基礎上,重點對知識產權戰略問題進行深入分析,研究制定《關於加強我市知識產權工作促進自主創新的若幹意見》和《廣州市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積極參與廣州市“十壹五”規劃編制,將知識產權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戰略框架,提高知識產權工作在全市政策法規體系中的內容和比重。
動詞 (verb的縮寫)保護
(1)組織保證。
1.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的廣州市創建國家知識產權示範城市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重大事項,部署檢查知識產權工作,督促落實相關決議。
2.建立定期報告制度。由領導小組組織,定期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省知識產權局匯報,爭取國家和省的重點指導和支持,及時研究解決創建工作中的問題,推動和深化我市知識產權工作。
(2)政策保障。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知識產權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模範執行。
2.貫徹《廣州市專利管理條例》等規定和市政府關於創建知識產權示範城市的規劃和決議,研究制定與創建工作相適應的政策文件,加強對全市工作的指導,推動廣州知識產權戰略的制定和實施。
(3)管理保障。
1.充分發揮市知識產權局會議的職能和協調作用,督促各相關部門將知識產權納入本部門、本行業的管理職責範圍,合力推進我市知識產權工作。
2.加強知識產權與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的有機融合和互動,采取措施將知識產權主要指標納入科技和經貿系統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幹部政績考核體系。
3.支持和引導重點園區、企事業單位加強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制度建設,加大投入,積極推進國家和省級知識產權局組織的園區、企事業單位試點示範申報工作,拓展管理網絡,理順運行機制,將知識產權納入園區經濟發展戰略和管理,納入企業決策體系和管理。
(4)環境保護。
1.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大對知識產權工作的政策、資金和人才支持力度,設立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理順資金渠道,改善知識產權管理條件,確保創建示範城市工作的順利實施。
2.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完善執法網絡,把保護知識產權全面納入全市整治、掃黃打非工作和創建文明城市的總體規劃,進壹步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打擊力度。
3.規範和發展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業,以專利信息研發中心建設為龍頭,加快知識產權信息管理平臺建設,構建全市知識產權中介服務和信息支撐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