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授權不是轉讓就是商標許可備案。
標註冊人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必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應當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將許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
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由許可人報送商標局備案,並由商標局予以公告。
經許可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必須在合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
和商品產地。
《商標代理委托書》:需提供蓋有申請人章戳的委托書(申請人為法人的,應當在
代理委托書上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在代理委托書上簽字);
《商標使用許可備案表》:由許可人和被許可人***同蓋章或簽署;(由東正制作);
被許可人的營業執照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協會及其他團體組織的證明文件
復印件;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副本;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壹般應包括以下內容:雙方當事人的名義、地址,使用許可的商標、註冊證號、使用期限、標識提供方式,使用的商品、商品質量監督,在使用許可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等;
商標註冊人通過被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還應當含有允許被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的內容或者出具相應的授權書;
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許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過許可使用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許可使用的商品不得超出許可使用註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範圍;
許可使用商標的註冊證復印件
特殊證明材料;
使用人用藥品、醫用營養食品、醫用營養飲料和嬰兒食品商標的,被許可人需提供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證明文件,即《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或《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還未取得以上兩證的,提供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同意成立藥品生產或經營企業的批復文件;使用人用消毒劑的,被許可人需提供衛生防疫部門的證明;
使用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的商標的,被許可人需提供國家煙草主管部門批準生產的證明文件。被許可人是大陸地區以外的,不需要此類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