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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直接投資(FDI)的主要方式有哪些?要全面的理論知識

國際直接投資方式

壹、國際直接投資的股權參與方式

1.股權參與的涵義:股權參與是指以所有權為基礎,以決策經營權為途徑(持有普通股),以實現對企業有效控制或影響的直接投資方式。

2.擁有全部股權—獨資企業

(1) 對投資者的意義與影響

① 可擁有絕對的經營控制權

② 可擁有全部的國外利潤

③ 有利於保守技術訣竅和商業秘密

④ 必須獨立承擔風險

(2) 對東道國的意義與影響

① 可彌補東道國生產的不足

② 能增加東道國的收入(稅收、土地使用費、在東道國內購買設備和原材料的收入)

③ 增加就業

④ 市場份額被占,不能分享利潤

3.擁有部分股權—合資企業(包括多數股權、對半股權、少數股權3種)

(1) 在合資問題上思想的逐步解放—要求“絕對控股”→“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只要是開設在上海的企業,都可以視為民族企業”

(2) 出資方式—現金、實物、工業產權(商標、專利、Know-how等,有個核資問題)

(3) 積極方面—凝聚合資各方的能力,可引進和運用先進的技術和科學的管理方式,合資各方的責、權、利明確

(4) 消極方面—多股多權的經營管理機制對少數股權的股東不利,處於相對被動的境地

二、國際直接投資的非股權參與(Non-Equity Participation)方式

1.合作經營(Contractual Joint Venture,契約式合營)

(1) 合作經營的含義

依照各方***同簽定的合作經營合同,規定各方的投資條件、收益分配、風險責任及經營方式的壹種非股權的契約式合營,通常通過設立契約式合營企業的形式來實現合作經營的 目標。

(2) 特征

① 合營雙方的權利、義務通過協商,在合營企業中約定,而不像合資企業那樣,以認股比例為準繩

② 合作經營的出資形態不同於合資經營(可不以貨幣單位計算投資比例)

③ 合作經營的利益分配不同於合資經營(不是按資分配,而是按合作經營協議合同分配)

(3) 合作經營的組織形式

① “法人式”合作經營(雙方在壹國境內設立具有該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有獨立的財產權和法律上的起訴權和應訴權)

② “非法人式”合作經營(雙方所設置的實體對合作企業財產只有使用權而無獨立的財產所有權,可設立聯合管理機構,也可委托壹方,或聘第三方管理)

(4) 作用

簡便,靈活,合作意識強;審批程序及手續十分簡便;避免實物或技術入股作價等壹系列復雜問題;管理機構可大可小,可繁可簡,具有相當的靈活性。

2.國際技術轉讓與技術投資

技術的含義—制造物品方法與經營管理有關的知識、技術訣竅和能力。可分為制造力、設計力、新技術開發力、管理力。

3.國際租賃(International Leasing)

(1) 含義

位於不同國家的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在約定期內將出租資產交給承租人有償使用的租賃關系。出租人和承租人及供貨人可以是兩國或三國的自然人、法人或國家和國際金融組織。出租對象壹般是價值較高的動產或不動產,如成套設備、輪船、飛機等(二戰期間的租借法案)。

(2) 國際租賃的特點(集貿易、融資、投資為壹體)

① 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

② 貨幣信貸與實物信貸相結合

③ 稅收方面易得優惠(投資減稅優惠或免繳財產稅)

④ 業務涉及面廣,需多邊合作,***同完成交易(3方關系—2個合同,即買賣合同和租賃合同。此外,還有貸款協議)

(3) 國際租賃的方式

① 融資租賃(Finance Lease)—當企業需要籌款添置機械、設備時,投資者通過設在東道國的租賃公司,向用戶轉租大型成套的生產設備、運輸設備。因此,融資租賃又被稱為設備租賃(Equipment Lease)。實質是以“融物”代替“融資”,即租賃公司並非直接給企業貸款,而是代其購進機器設備,然後租給企業使用。

② 經營租賃(Opreation Lease)—出租人在提供融資同時,又提供特別服務(辦理保險、維修等)、二者合為壹體的租賃方式。壹般用於在保養和管理技術方面具有壹定壟斷性的機器設備。

③ 維修租賃(Maintenance Lease)—典型的維修租賃是汽車租賃。租賃公司要向承租人提供包括購車、登記、上稅、保養、維修等在內的所有服務。

④ 杠桿租賃(Leverage Lease)

涉及的關系—承租人、出租人、長期貸款人、(托管人),包括買賣合同(出租人與供貨人)、貸款協議(出租人與貸款人)、租賃合同(出租人與承租人)

資金來源—貸款人而非出租人(其資金僅占約20%-40%)

租金償付相對平衡—租金費用較低,各期所付租金的金額也相對平衡(故也稱衡平租賃)。

⑤ 回租租賃(Sale and Lease Back Lease)—出租人從擁有和使用標的物的人那裏購進標的物,然後再將購進的標的物再租給原來的物主使用(多用於不動產方面)。

⑥ 轉租租賃—租賃公司或銀行信托機構從國外租進設備,再轉租給國內用戶使用(2個合同)

⑦ 綜合租賃—集租賃與有關貿易方式為壹體的租賃形式(租賃+補償貿易、來料加工、合資、合作生產、包銷等)。

4.國際工程承包

(1) 主要內容

工程設計

提供機器、設備、技術、原材料及勞動力等

資金供應

施工與安裝

試車

人員培訓

(2) 特征

耗資多、獲利多、競爭性強

(3) 分類

① 分項合同(Separate Contract)的工程承包(業主來分項)

② 交鑰匙工程(Turkey Contract)的承包

③ 分包合同(Sub-Contract)的工程承包(總承包商來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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