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礎數據:
1.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表;
2.有效身份證件;
3.婚姻狀況證明;
4.個人信用報告(自打印之日起1個月內有效);
5.借款人還款銀行卡;
6.購房所在地不動產登記和房管部門出具的家庭住房登記備案證明(自出具之日起1個月內有效);
7.已支付不低於所購商品房總價款30%的首付款發票;所購經濟適用住房不低於總價款30%的首付款發票或收據;已支付不低於所購二手房總價款40%的銀行轉賬憑證;
8異地貸款還需提供《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證明》和戶口本;
9.購買經濟適用房提供第三方擔保的,提供第三方擔保人的上述1-8材料。
(2)其他信息:
1.購買商品房,提供已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2.購買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提供購房合同或協議。
3.棚戶區改造房、拆遷安置房等實物安置房,並提供相關安置協議。房屋補償面積低於安置房總面積30%的,應當提供補足差額的付款憑證。
4.購買二手房,提供房地產買賣合同、契稅和增值稅發票、具有房地產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或快速評估表,以及賣方的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不動產權證書或房產證、收款銀行卡。
5.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住房封頂後的工程預算或具有房地產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或快速評估表、不動產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宅基地證書、市(縣)相關職能部門批準建造自住住房的文件材料。
6.裝修自住住房,提供借款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築合同、工程預算書、裝修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封頂證明。
7.自住住房大修,提供自籌資金不低於大修費用50%的證明、借款人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大修合同、大修預算、有資質的房屋質量鑒定部門出具的鑒定書、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或快速評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