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標局之前頒布的《關於拼音商標與漢字商標近似判決的標準》,主要有以下幾點判斷方法。
1、漢字商標與拼音商標互不近似
拼音主要系推廣普通話為漢字註音的符合,不同的註音對應的漢字不壹樣,故漢字對應的拼音兩者申請為商標時並不互相沖突,可以得到註冊。如在先申請的"lixiang"與後申請的“理想”兩者申請在同壹商品上不會引起混淆,可以同時得到核準註冊(lixiang有多種註音,如“離鄉”等)。
2、不同漢字商標加相同拼音商標互不近似
漢字商標與拼音 商標 互不排斥註冊,因此當拼音相同時對應的漢字不同時,鑒於漢字是普遍認可的主體識別部分,因此不同的漢字加相同的拼音商標也互不排斥,兩者互不近似可以得到註冊。如上述提及的"lixiang理想"與"lixiang離鄉"、"本拿哪banana"與"香蕉banana"註冊於同壹商品上時並不會引起混淆,從而可以同時得到註冊。
3、漢字商標與相同漢字加拼音標註商標互為近似
因漢字是 商標 的主要識別部分,如果單壹漢字商標與相同漢字商標加對應拼音商標***同出現的,因為漢字商標相同,因此兩者為相同或近似商標,且易被普通公眾誤認為是系列商標,來源於同壹主體,故不予註冊。如上所提及的“lixiang理想”與“離鄉”商標。
另外,值得註意的是,如果漢字商標相同,但後壹商標拼音不同的,也為相同或近似商標,如“離鄉“與"理想lixian"。
4、拼音商標與近似的拼音商標判定為近似
當拼音 商標 單獨出現時,顯著部分就體現為商標的形與字母組合或組合的視覺效果。因此當拼音商標所近似的拼音商標兩者出現時,如其在字母構成、組合、排序、視覺效果基本壹致的,判定為近似商標,後申請的不予註冊。如上述提及的”lixian“與”lixiang“(或lixia)判定為近似商標,易被認為是同壹主體所提供的商品,故後者不予註冊。
另需要註意的是,當單壹拼音商標與近似的英文商標***同出現時,也會判定為近似,如仍以上述為例,”lixian"與“lixia"商標構成近似,前者已申請的,後者不予註冊。
5、英文商標僅在對應漢字翻譯時判為相似
英文 商標 的顯著部分為讀音或者字母組合,因此除英文商標和漢字商標含義壹壹對應關系時判定為近似外,通常情況下兩者不近似。如著名的"jadon"與”喬丹“壹壹對應時兩者為近似,如panda(譯為:熊貓)與熊貓註冊在同壹種類商品上的,也判定為近似,不予核準註冊。
經過以上分析及列舉可以發現,漢字不同拼音相同的商標不近似,可以同時得到註冊。漢字或與漢字相似的漢字判定為近似,拼音與拼音近似的拼音判定為近似。外文商標只有與漢字形成對應意思時才判定為近似,否則不近似。
因此,給我們的啟示是,為了防止拼音 商標 的缺陷,註冊拼音商標時切記要將漢字商標同時予以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