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過程如下:
1,員工到當地疾控中心辦理健康證;
2、到當地行政服務大廳衛生窗口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
3、到當地行政服務大廳業務窗口辦理個體戶工商登記。
小食品店註冊證到期需要重新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頒發日期為作出許可決定的日期,有效期為5年,到期前需要換發。經營者應當在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之前,向原頒發許可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小食品經營登記證的辦理:
1.取得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2.準備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3.準備法人身份證、員工身份證、健康證復印件。
4.準備畫店面平面圖。
5.提交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
6.資料提交成功後,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安排人員看場地。
7.檢查合規後可以領取食品經營許可證。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壹規定。
登記事項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不得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或做廣告,銀行不得開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對其生產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障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頒發日期為作出許可決定的日期,有效期為5年。
第二十九條食品經營者需要延長依法取得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的,應當在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第三十條食品經營者申請食品經營許可延期,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食品經營許可證換發申請書;
(二)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和副本;
(三)與換發食品經營許可證有關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