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對示範帶動能力強的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獎補。按照《鄭州市帶動能力強示範農業龍頭企業考核獎勵辦法》,對符合考核獎勵辦法的加工型企業、種植型企業、養殖型企業、涉農服務型企業、市場帶動型企業、園區型企業優先給予5-90萬元不等的貸款貼息扶持,並對考核得分較高的企業分別給予10-50萬元不等的獎勵;對達到鄭州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標準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給予政策和資金扶持。
二是對進行“三品”認證、商標註冊的各類經營主體獎補。每增加壹個認證產品增加獎補2000元;綠色食品認證從2萬元起獎補,每增加壹個認證產品增加獎補3000元;有機食品認證從5萬元起獎補,每增加壹個認證產品增加獎補5000元;獲得河南省級農業標準化示範基地認定的獎補1萬元;壹個農產品商標註冊獎補2000元。
三是對進駐大型連鎖超市、科技含量高的農業經營主體獎補。註冊過商標的農產品在國內省會城市大型連鎖超市建立展示展銷窗口的每壹個品牌獎補1000元;在國內地市級城市大型連鎖超市建立展示展銷窗口的每壹個品牌獎補500元。為進壹步提高我市農業企業產品的科技含量,對各類經營主體建立省級科技研發機構的從5萬元起進行獎勵,每增加1個省級科技研發機構增加獎勵5000元;建立鄭州市級科技研發機構的從1萬元起進行獎勵,每增加1個市級科技研發機構增加獎勵1000元;每引進壹名博士常駐工作兩年以上獎勵1萬元。
四是對種植業基地獎補。2010年1月1日以後,新建連片1000畝以上的、具有較強示範帶動能力的單壹經濟作物農業產業種植基地1個獎勵5萬元;新建連片10個以上(含10個)、單個設施大於670平方米的蔬菜溫室,土墻結構、復合材料骨架的每個獎補2000元,磚混結構、鋼架結構的每個獎補4000元,連片50個以上(含50個),獎補金額增加原標準的5%,連棟智能溫室每平方米獎補50元;新建連片20個以上(含20個)、單個設施大於300平方米的食用菌溫棚;每個獎補2000元;新增連片100畝以上石榴、核桃等特色經濟林,成活率達到95%以上的每畝分別獎補200元;鼓勵發展柿樹產業,培育柿樹種植專業戶,並對每戶新發展柿樹500株以上,成活率達到95%以上的,每株獎補3元。
五是對畜牧業基地獎補。采取直補或以獎代補的形式,重點支持標準化規模養殖場或養殖小區建設。對續建改造達標的標準化養殖小區,當年新增投資占總投資50%以上(蛋肉雞3萬只,商品豬1萬頭,奶牛300頭,奶肉羊500只,肉牛300頭,鴨、鵝2萬只),其規劃和基礎設施建設符合國家標準的每個獎補5萬元。對2010年新增的規模豬場(基礎母豬60頭以上,年出欄1000頭以上)、規模養禽場(蛋雞存欄2萬只以上,肉雞年出欄5萬只以上)、規模養牛場(奶牛200頭以上,肉牛年出欄300頭以上),各獎補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