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的美麗鄉村建設。第五條市、區縣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美麗鄉村建設的統籌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考核。
市、區縣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經濟和信息化、民政、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文化廣電旅遊、衛生、綜合行政執法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美麗鄉村建設相關工作。第六條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配合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美麗鄉村建設,依法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保障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村民應當依法履行義務,遵守村規民約,享受本村美麗鄉村建設成果。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美麗鄉村建設成果的義務,並有權勸阻和舉報破壞美麗鄉村建設的行為。第二章規劃和設施建設第八條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制定本區縣美麗鄉村建設規劃,統籌安排本行政區域內美麗鄉村建設的布局、重點、特色和時序,積極推進全區美麗鄉村建設。
縣域美麗鄉村建設規劃應與縣域鄉村建設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相銜接,實現多規合壹。第九條鼓勵有條件的村莊開展村莊設計。改造壹個村莊,要註意村莊整體風貌的協調,體現特色。
歷史文化(傳統)村落在進行村落設計時,應當根據保護規劃加強對古橋、古民居、古樹和具有地域文化的建(構)築物的保護。第十條市、區縣人民政府農村住房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編制符合地域文化特色、反映村莊整體風貌的農村住房設計通用圖集,為村民建房提供免費參考和選擇。第十壹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加強農村綜合服務和文化體育、教育醫療、養老、治安、網絡、通信等公共服務建設。
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投入資源的統籌規劃,避免重復建設和不切實際的建設。
倡導多村* * *共建* * *共享公共* * *服務設施,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金等資源。第十二條村道、村道連接線應當按照公路工程技術標準進行建設和改造,逐步改善村道通行條件。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實際需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推進農村公共停車場建設。第十三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科學配置農村生活垃圾轉運站,配備封閉式垃圾轉運車輛。
村民委員會應當合理配備分類垃圾桶、分類果皮箱和分類垃圾收集運輸車輛。
公交車站、公園、商店等公共場所以及村內文化體育活動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標準配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第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推進生活汙水管網、處理終端等農村汙水處理設施建設。
新建農民集中居住點應當配備農村汙水處理設施。第十五條村民委員會應當組織村民做好家用無害化衛生廁所的改造工作。
農民新建住房應當配套建設無害化衛生廁所。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建設或者改造農村公共衛生廁所,將廁所糞便接入生活汙水管網。第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損毀、擅自關閉或者拆除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汙水處理和公廁設施設備。第三章人居環境改善第十七條農村生活垃圾可分為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廢棄物垃圾和其他垃圾。
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省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標準,制定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的具體規範。
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要求分類投放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清運和處置單位應當按照要求收集、運輸和處置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