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遠洋公司需要成銘公司生產的壹套精密成套設備、雙方找易寶公司商議,由易寶公司購買並直接租給遠洋公司。遠洋、成銘、易寶三方簽訂了如下合同:(壹) 由易寶公司付給成銘公司貨款500萬元;(二)成銘公司將精密成套設備代辦托運給選洋公司;(三)遠洋公司承租該設備,期限為10年,每年租金為80萬元。該合同由遠洋、成銘、易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簽字。遠洋、易寶公司加蓋了合同專用章,成銘公司未加蓋合同專用章。易寶公司簽訂上述合同後,為籌措資金欲向民安銀行借款300萬元,民安銀行要求提供擔保,易寶公司請求海華公司作保。海華公司允諾。易寶、民安、海華簽訂了如下合同:(1)民安銀行借給易寶公司300萬元,預扣壹年的利息30萬元。實際交付易寶公司270萬元;(2)海華公司承擔保證責任,但易寶公司應付給海華公司擔保費30萬元。合同由三方簽字並加蓋了各自的合同專用章,成銘公司簽訂合同後與希望公司又簽訂了壹份運輸合同。遠洋公司簽訂合同後。為順利安裝和操作該設備,又與利新公司簽訂了壹份技術咨詢合同,但合同未約定根據咨詢意見作出決策的損失承擔。
問題:
(1)遠洋、成銘、易寶之間的合同屬於合同法上的哪種合同?
(2)現設成銘公司以未加蓋合同專用章為由,主張合同無效,其理由能否成立?為什麽?
(3)易寶與民安銀行的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數額應為多少?為什麽?
(4)易寶、民安、海華所簽的合同中約定支付30萬元的擔保費是否有效?
(5)現設易寶公司到期不能償還民安銀行的借款,海華公司應承擔何種性質的保證責任?為什麽?
(6)現設成銘公司交付的設備質量不符合要求。遠洋公司可否向成銘公司追究違約責任?為什麽?
(7)現設遠洋公司根據利新公司的符合要求的咨詢報告進行操作發生事故,利新公司是否承擔賠償責任?為什麽?
(8)現設希望公司因承運設備中有過錯造成設備損失,應由誰向希望公司索賠?為什麽?
(9)現設利新公司在提供技術咨詢過程中形成了壹項新的技術成果,且未與遠洋公司約定該技術成果的歸屬。該技術成果歸誰享有?為什麽?
參考答案:
1.融資租賃合同
2.不能,有簽字或蓋章即可
3.270萬,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4.有效。當事人之間是委托關系。
5.連帶保證責任,因為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6.可以,承租人享有索賠權,出租人、出賣人、承租人可以約定,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賠的權利。承租人行使索賠權利的,出租人應當協助。
7.不承擔,咨詢合同如無約定咨詢人不承擔責任。
8.成銘公司,根據合同的相對性。
9.利新公司,委托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研究開發人。
考點預測:本題屬於合同法上考點的綜合考查,在司法考試案例中考點的綜合考查是非常常見的。
(四)
案情:2006年12月,甲某與乙開發公司簽定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約定:乙開發公司將其開發的欣欣家園1號樓的壹套廚房與衛生間精裝修的三居室806室於2007年3月底前交付甲某。合同簽定後,甲某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了全部購房款,但乙開發公司直至2007年8月底才將房子交付甲某,而且甲某驗收時發現乙開發公司實際交付房屋內的裝修不符合合同的約定,為此,雙方發生爭議。2007年10月,甲某訴至A區法院,請求責令乙開發公司承擔未按時交房以及所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在本案訴訟過程中,A區法院責令乙開發公司就其是否按時交付房屋以及所交付房屋的裝修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承擔舉證責任,乙開發公司未能提供相應的證據,但是,在乙開發公司與甲某和解的過程中,乙公司承認遲延交付房屋以及裝修標準低於合同約定的標準,但希望以向甲某贈送壹地下車庫的方式解決糾紛,因甲某不同意,雙方和解未成。A區法院基於乙開發公司和解過程中認可的事實,判決責令乙開發公司按照合同約定重新對所交付房屋的廚房及衛生間進行裝修,並向甲某贈送壹地下車庫。判決作出後,乙開發公司不服,提出上訴。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因乙公司拒絕履行生效判決書,甲某申請執行。在執行過程中,丙某提出該地下車庫屬於乙開發公司賣給自己的,請求法院不予執行該地下車庫。
問題:
1.請對本案A區法院壹審訴訟過程中的做法予以評價
答案要點:(1)A區法院責令乙公司承擔違約事實的舉例是不對的,根據民訴理論……原告承擔;(2)……和解中認可的事實作為證據是不對的;(3)……超過訴訟請求範圍。
考點預測:本次《民訴訴訟法》的修改多為程序性問題,所以在復習中須註意這些,可能出綜合性的挑錯題,答題中不僅要指出錯誤點,且要求做相應的解析說明為什麽錯。
2.如果乙開發公司認為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認定案件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其應如何行使再審申請權?法院如何處理乙開發公司的再審申請?
答案要點:文書生效2年內向上壹級行使再審申請權。
3.如果乙開發公司認為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認定案件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其向市檢察院申訴,市檢察院如何處理該申訴?
4.在該案執行過程中,執行法院如何處理丙某的主張?
答案要點:15日內審查。
5.在該案執行過程中,如果甲某與乙開發公司協商達成協議,由乙開發公司按照合同約定重新裝修,將贈送地下車庫改為向甲某支付8萬元。該和解協議是否合法有效?如果乙開發公司實施了重新裝修行為,但未支付8萬元,甲某可以如何實現其合法權利?
答案要點:申請對原生效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