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商標變更、商標禁止權、商標撤銷和註銷、商標轉讓
【解析】壹、選項A考察商標的變更。根據《商標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註冊商標需要變更標識的,應當重新申請註冊。”以及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註冊商標需要變更註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可見,註冊商標的變更僅限於註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不包括商標標識的變更。商標標識有變更的,應當提交新的商標申請。因為壹個新的商標標誌能否被核準,需要經過商標局的審查,看是否符合商標註冊的條件。在本題中,A公司如要將商標變更為“夏露”,應重新提交商標註冊申請,而不是向商標局申請變更。選項A是錯誤的。
其次,選項B考察侵犯商標權的行為。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壹)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三)偽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或者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變更註冊商標,並將變更商標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場的;(五)對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可以看出,在該題目中,甲公司在日用化妝品等商品上註冊的商標為“夏露”,而乙公司擅自使用“夏露”作為商標,屬於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甲公司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根據《商標法》的上述規定,乙公司的行為屬於侵權,甲公司有權予以禁止。所以選項b是正確的。
第三,選項C考察了商標註銷與商標撤銷的區別。所謂撤銷是商標權的正常消滅,而撤銷是撤銷註冊不當的商標或非法使用的商標。根據《商業與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使用註冊商標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註冊商標: (壹)自行變更註冊商標的;(二)變更註冊商標註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三)自行轉讓註冊商標的;(四)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由此可見,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屬於撤銷原因,而非撤銷原因。據此,選項c是錯誤的。
最後,選項D考察商標轉讓的程序。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九條第1款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同時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可見,商標轉讓應當由雙方當事人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而不是由壹方當事人單獨提出申請,所以選項D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