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名牌產品標誌、免檢標誌等質量標誌、許可標誌。
2、偽造或使用虛假產地
3.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
4、假冒他人註冊商標。
5、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次充好
6、失效、變質
7.存在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
8.所顯示的指標與實際情況不符。
9、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生產和銷售的。
國家質檢總局還規定,經銷下列產品,經指出不予糾正的,視為經銷假冒偽劣商品:
1,無相關單位允許的檢驗證書或銷售證書
2.未用中文標明國內商品的名稱、生產者和原產地(未標明重要工業品的地址)
3、限量使用沒有標明過期時間。
4、實施生產(制造)許可證管理而未標明許可證編號和有效期的。
5、按有關規定應用中文標明規格、等級、主要技術指標或成分、含量等。,但未指明。
6、無中文說明的高檔耐用消費品。
7、屬加工品(包括殘次品、次品)且未在商品或包裝的顯著部位標明“加工品”的。
8、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未標明相關標識和使用說明的。
第二,如何杜絕假冒偽劣產品
杜絕假冒偽劣產品,首先要提高認知能力。平時購買商品時,多觀察,不要購買不清楚的品牌或手機查詢,杜絕假冒偽劣產品。其次,提高法律意識。如果買到假冒偽劣商品,要善於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比如撥打客服熱線12315。最後,善於學習和傳播所學。比如告訴親戚朋友假冒偽劣產品的危害,提高他們的識別能力。
三、五種可以認定為假冒偽劣商品的證據
1,檢驗報告
鑒定報告分為質量檢驗部門的檢驗報告和商品生產廠家的檢驗報告。壹般情況下,工商執法人員只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涉案商品進行抽樣送檢,送檢商品不合格或者是假冒商品的結論就可以直接作為認定假冒偽劣商品的證據。但工商執法人員在根據商品生產企業的檢驗報告認定商品質量時,應嚴格審查其他相關證據,防止商品生產企業受不正當利益驅使出具虛假檢驗報告,影響案件質量。
2、上級工商部門檢查通知
目前各企業都非常重視自己產品的打假維權。企業壹旦在市場上發現假冒商品,會立即向當地工商部門舉報。壹經查實,必要時上級工商部門將發出檢查“通知書”,要求下級工商部門對舉報商品進行查處。在這種情況下,行政執法人員只要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涉案商品屬於《告知書》所指的問題商品,就可以直接認定該商品為假冒偽劣。
3、產品的包裝、裝潢等與正品明顯不同。
由於制造工藝、技術等因素的影響,壹般情況下,假冒偽劣商品的包裝裝潢與正品是有區別的。執法人員只要將兩種標誌的證據(物證)固定,並指出兩種標誌的顯著區別,就可以證明該商品屬於假冒偽劣商品。
4、現場檢查報告
目前大多數工商部門都配備了食品快速檢測箱,在壹些經濟條件較好的地區,還配備了檢測車等檢測設備。工商執法人員在辦案過程中,可以使用檢測設備對部分涉案商品進行現場檢測,檢測結果可以作為認定假冒偽劣商品的直接證據。
5、主動承認違法事實的詢問記錄
對於壹些案值較小、違法情節輕微、涉案商品包裝裝潢與正品標識差異較小的案件,工商部門的檢測設備無法進行現場檢測,抽樣檢驗價值不大。如果在詢問涉案人員時,有兩人以上自願承認涉案商品為假冒偽劣商品的,該證據可以作為認定假冒偽劣商品的直接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可以向銷售者或者生產者要求賠償。如果是生產者的責任,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