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量刑標準是:
(1)假冒註冊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相關規定處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壹十三條
假冒註冊商標罪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假冒註冊商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客體要件。假冒註冊商標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有關商標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註冊商標的專用權。犯罪對象是他人已經註冊的商品商標。所謂商標,俗稱“牌子”,是指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者用來標明其商品或服務項目的顯著特征,並便於區別與他人所生產、銷售的商品及其服務項目,而在商品或包裝上以文字、圖形、記號及其組合等形式制作的壹種標誌,是商品生產或經營者為了標明和維護其商品的質量信譽,防止他人假冒自己的商品,侵犯其經濟權益所采取的壹種必要手段,包括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
2、客觀要件。假冒註冊商標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
3、主體要件。假冒註冊商標罪的主體為壹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均能成為假冒註冊商標罪主體。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為人達到了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實施了假冒註冊商標的行為,即可構成犯罪。就單位而言,單位實施了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行為,構成犯罪的,實行兩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4、主觀要件。假冒註冊商標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某壹商標是他人的註冊商標,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該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壹般情況下,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罪的行為人都具有獲利的目的,但“以營利為目的”不是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罪的必要構成要件,可能有些假冒商標的行為是為了損害他人註冊商標的信譽。不論是出於什麽動機或目的,均不影響假冒註冊商標罪的構成。如果是出於過失,即在確實不知道自己所使用的商標是他人己註冊的商標,則不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可以按壹般的商標侵權行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