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索範圍包括:假冒註冊商標犯罪線索、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犯罪線索及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犯罪線索。舉報事實的準確程度和舉報人的配合情況將份四個等級,舉報人實際獲得獎勵金額將為“獎勵金基本金額”ד舉報等級權重”。其中壹級舉報權重為100%,二級舉報權重為80%,三級舉報權重為60%,四級舉報權重為40%。
在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犯罪行為未被執法機關發現之前,以書面材料、電話或者網絡及其它形式向公安機關舉報假冒註冊商標等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犯罪線索,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該舉報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組織,“被假冒方及其家屬或代理人向警方報案、舉報、控告的並不包含在內”。
遭遇假冒商標,權利人可以通過行政舉報,亦可以通過向公安機關舉報假冒註冊商標行為,以追究假冒商標者的假冒商標罪;能夠有效的達成刑事打擊商標侵權行為是比較好的壹種商標打假方式,但其要求頗多,需要達到壹定的標準才可以。
投訴舉報程序:
1、註冊商標所有人對有證據顯示侵權人已經涉嫌構成犯罪的,可以以控告人的身份將已經掌握的涉嫌犯罪的線索向管轄地的公安機關舉報。
涉嫌犯罪的線索應當包含如下內容:侵權人的基本情況(企業名稱或個人姓名,住址,電話等);侵權情況(生產或者銷售時間、數量、單價等);註冊商標證正本或者有效的復制件;侵權產品樣本;供與侵權產品對照的自已的產品;公安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2、任何公民都有義務向公安機關舉報正在進行的商標案件犯罪活動,有義務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商標案件犯罪活動的線索。有關的舉報事實和線索必須真實。
3、控告人、舉報人不得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否則會承擔誣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