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客戶對我們的的建議很不了解,為什麽商標要分開註冊呢?本來就只有註冊壹個商標,為什麽要說分開多註冊幾個要好?分開註冊主要講的是組合商標,組合商標壹般會有圖、中文、英文,分開註冊指的的是這三者分別註冊商標。本文給大家介紹商標分開註冊的原因。
1、組合商標註冊風險較大
註冊商標有3-4個月的查詢盲期,組合申請風險更大,分開則反之。對於中文商標、字母商標和圖形商標組合的商標,商標局會將其拆開來分別審查,只要有壹個元素和別人商標中的相同元素構成相同或近似,就會將該枚商標整體駁回。就有很大可能註冊不成功,那麽這個商標註冊流程就這麽終結了,發生的概率是非常大的,畢竟商標註冊的成功率擺在那裏。
2、組合商標其實使用不方便
組合申請使用不方便、不靈活,分開則反之。若組合申請,則使用時必須組合使用,不能拆分,不能換位置,綁定死了;而分開申請則非常靈活,可獨立用,亦可隨意組合用。如:NIKE、圖形、耐克,可以分開,可以組合,對於包裝,門頭,產品上用都非常方便,如果組合申請,在鞋子上使用就非常大壹塊,也不美觀。不然的話分開註冊的話我們就可以分開多用途的使用,可能會更加的直觀。
3、組合商標註冊時間的增加。
組合申請的商標其審查速度比單獨申請的商標相對較慢,因為每部分都要分開審查,而單獨申請則互不影響。註冊商標審核時間還需要看商標的復雜程度,所以壹般單文和單圖的商標更加利於排查,反正就在時間上肯定要更長。
4、組合商標費用問題
組合申請費用少,單獨申請費用多。組合申請為壹個商標錢,分開申請就要花幾份錢。當然最近商標註冊官方的下架,壹個商標註冊花不了幾個錢的。雖然成本增加了,但是實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無形效益要遠遠大於分開註冊的這筆費用。但如果自己喜歡商標註冊概率不高,還不如多花點錢,轉讓壹個自己喜歡的商標。
由於總總原因,我們肯定是建議大家使用分開註冊的方法,是在各方面都有好處的。